1、民主理财工作制度为民主监督村的财务收支,本村设立村理财小组。由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成员兼任,在其成员中由成员推荐产生理财小组组长一名,其工作职责和制度如下:一、工作制度1、每月的5号前(如遇休息日顺延),理财小组成员集中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上月的行政和资产办收支进行审计。2、如不能依时出席的,要向组长请假,如组长不能依时的要委托其中一人代任,当日理财小组人数达到3人的理财有效,当日理财小组人数少于3人的另行安排理财日期。3、理财按审验单据和查看出纳现金日记帐相结合,在审核的基础上由参加成员签核理财报告书,中介代理机构出具当月会计报表后,组长在相关栏目中署名或签章
2、。4、理财应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年度收支计划及有关规定和会议决议为基准,如在理财时对收支的异议先由报帐员和出纳作解释,如报帐员和出纳不能作出有效解释的,则由报帐员邀请相关经办人员作解释。符合财务制度、年度计划的收支或相关会议决定的收支应给予理财。 5、如遇理财未通过在的收支,由相关负责人按有关程序办理此项收支的手续或处理,直至手续和处理完善,在处理期,各理财人员不得把相关有待处理收支事项向社会散布。二、工作职责1、按时出席理财会议,如不能出席的要请假。2、要实事求是地审计收支,按财务制度、年度收支计划、有关规定和会议决议为准,开展村行政和资产办收支审计,合符收支规定的业务要理财,签署理财报告书。3、对违反或超出财务制度、年度收支计划规划、有关规定和会议决议的收支有权提出质询和听取有关解释直至妥善处理。4、如村民对公布的财务资料提出异议,理财小组成员应作出正确合理的解释;如村民仍有质疑的,理财小组成员可以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基础上,对相关财务收支进行审查。5、不得散布不利于处理审计异议事项的言论。6、其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财务审理事项。小布村民委员会200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