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第十四届初中语文教坛新秀评比执行方案宁波市第十四届初中语文教坛新秀评比将于10月份举行,现将初中语文评比执行方案公布如下。一、评比原则(一)导向性原则。以教坛新秀评比引导青年教师成长。(二)全面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在关注师德、工作态度与实绩的前提下注重业务水平。(三)公正与公平性原则。一视同仁,客观评价每一位参评教师。二、考核内容与具体步骤 考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资格审定。资格审定。审定参评者年龄及基本条件(详见甬教人2017292号文件),凡不符合的不能参加评审。第二阶段:全面考核(一)教育教学实绩考核。4%1.年度考核。三年考核中一个优得0.8分,一个合格得0.4分。2
2、业务评奖(优质课、基本功等)或荣誉称号(指各类先进等。其中教坛新秀除外)。限定教研、教育行政和政府部门授予的称号和评比获奖。任职以来,县级得0.4分,市级获奖得0.8分,市级以上获奖得1.6分。不重复得分,按最高级别得分。总分不超过1.6分。(注:根据上交的年度考核、获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加分;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二)论文鉴定。6%根据提供的论文质量给分,主要考查学术水平和理论视野。评委给分办法:先把论文按4:6的比例划分成A、B 两个等级,A等在4.26分,B等在4.2分以下区间内给分。(三)专业基础测试。30%采用笔试的形式。主要内容为:课程标准,专业知识和技能等(笔
3、试)。时间:120分钟。至少两人命题,市教研室学科教研员必须参加。至少两人评阅试卷。课堂教学未结束,试卷不拆封。(四)课堂教学。60%采用上课的形式,内容为统编教材教读课。根据统编教材教读课教学要求,考查教师的教学理念、教材处理能力、课堂调控组织技巧和上课相关的行为素质。评委给分办法:按2:3:3:2的比例划分成A、B、C、D四个等级,再分别在6050、4940、3930、29分以下区间内给分,一律以整数给分。给分与统计规定: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各1人,本县、市(区)评委对本区域参评教师不打分(回避制)。三、业务考核安排(一)笔试:2018年10月22日下午1点30分至3点30分在宁波市教育局教研
4、室(和义路129号)七楼大会议室进行笔试。笔试后抽签决定课堂教学考核的顺序,并统一有关事宜。(二)课堂教学考核: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定为2018年10月24日26日。上课地点在奉化奉港中学(住宿酒店:奉化岳林大酒店)。当天被考核者必须于当天上午早自修之前到上课学校报到,并统一接触学生。上课内容于上课前一天下午告知,上午上课的选手于上课的前一天下午12点钟会收到上课内容信息,下午上课的选手于上课的前一天下午4点钟会收到上课内容信息,例如,10月24日上午上课的老师于10月23日下午12点钟会收到上课内容信息,10月24日下午上课的老师于10月23日下午4点钟会收到上课内容信息。依次类推。四、评委组成本届评委由各县市区教研员组成,市教研室教研员代表直属级进入评委。五、其他相关事项 1.严格评审程序,加强评比纪律。做到程序公开严格执行、考核公平公正。所有考核结果,由评委集体审阅统计确定。 2所有参评教师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试教”的规定,如有发现或举报,取消该选手的评比资格。 3获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12%,二等奖不超过25%,其余为三等奖。4上课学校不能有本校参评教师。5不组织教师观摩。如有不尽之处,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