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全国“十佳”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表彰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各地俱乐部取得的成功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带动全局,中国登山协会今年将继续全国“十佳”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以下简称“十佳”俱乐部)的表彰活动,以促进户外运动俱乐部的健康、稳步、有序发展。二、表彰范围:有受表彰资格的单位为通过中国登山协会等级评定的A级及以上的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三、表彰标准:(一)内部制度建设1、承认中国登山协会章程;2、规章制度健全;3、规章制度执行良好;4、具有固定的技术人员和若干辅助技术人员的技术力量。(二)开展活动的情况1、能组织开展多种经常性活动
2、;2、能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展活动;3、积极开展公益活动;4、积极参加中国登山协会组织的比赛、活动和培训;5、全年的各种活动中未出现伤亡事故。(三)经营运转情况1、资金筹措或经营收入稳定发展;2、经费使用规范、能够实现自我发展。(四)形象宣传及社会影响1、俱乐部网站、微博及微信公众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能较好地反映俱乐部活动情况,并定期更新;2、协助中国登山协会推动当地登山户外运动发展;3、能通过积极方式向社会宣传登山户外运动;4、能与其他部门、机构、同行业和谐发展;5、能使资源实现与社会互动、共享,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四、评选程序: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自
3、荐或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由中国登山协会对各地自荐和推荐的优秀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及相关从业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初步确认候选单位名单;(二)中国登山协会将在全国范围内公示候选单位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候选单位存在异议的,将认真调查核实,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三)根据公示结果,最终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四)全国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年会期间,参加表彰的俱乐部在专门设置的展示区域布展,向全体正式代表展示俱乐部的基本情况和参选理由等;(五)由全国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年会全体正式代表对候选单位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评选;(六)将评选结果报中国登山协会批准。五
4、、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俱乐部授予全国“十佳”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及奖品。凡获得中国登山协会“十佳”俱乐部累计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不参加本次“十佳”表彰,可向中国登山协会申请授予“示范俱乐部”称号。六、材料申报:自荐或推荐的俱乐部根据评选标准所列内容,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全国“十佳”登山户外运动俱乐部推荐表、申请报告(包括文字、图片、新闻报道等)及所获荣誉复印件,材料均需同时发送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公章并采用邮寄形式上报。年会期间展示区的具体要求和规格,待最终确定候选单位名单后另行通知,所需制作费用由俱乐部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史芸电话:010-87182974 67103237电子邮件:投件地址:北京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420室,中国登山协会户外部。 中国登山协会2018年11月30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