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第 4 标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长交采 ZB 号 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监理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 概况 . 9 2招标文件 . 10 3投标文件 . 11 4投标 . 13 5开标 . 14 6评标 . 15 7合同授予 . 1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5 9纪律和监督 . 1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8 (一)评标程序 . 18
2、 (二)评标方法 . 18 初步评审 . 18 (三)详细评审阶段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3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25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29 第三部分 附件 . 3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目 录 . 36 一、投 标 函 . 37 二、投标内容汇总表 . 38 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 . 39 四、授权委托书 . 40 五、投标保证金 . 41 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 42 七、拟派项目部主要监理人员表 . 43 八、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 44 九、资格审查材料 . 45 十、监理大纲 . 48 十一、其它资料 . 48
3、监理招标文件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长交采 ZB 号) 1.招标条件 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受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 托,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水处理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2.2 招标内容 第 1 标段:水处理设备基础及设备采购安装 5 套,水厂附属工程 5 处; 第 2 标段:水处理设备基础及设备采购安装 5 套,水厂附属工程 5 处; 第 3 标段:水处理设备基
4、础及设备采购安装 2 套,水厂附属工程 2 处; 第 4 标段: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监理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各标段详细工程量见 招标文件。 2.4 项目总投资: 756.18 万元; 2.5 计划工期 第 1、 2、 3 标段: 80 日历天 第 4 标段:施工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4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
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 五年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投标人资质等级: 第 1、 2、 3 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具有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监理招标文件 4 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利工程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项目经理、
6、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016 年以来社会保险电脑截图或社保局证明);具有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完工证书三者同时具备为准)。 第 4 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监理项目承诺书;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河南省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 3.7 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
7、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第1 3 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第 4 标段)、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最多可投报 2 个标段,但只能承揽一个标段。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按标段顺序靠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月 日 -2017 年 月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02
8、:30-05:30(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月 日上午 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 8002 房间第二开标室 4.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除外)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点击下载或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4.4.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 8: 00
9、 时至 12: 00 时,下午 02: 30 时至 05: 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理招标文件 5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 5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 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和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0373-888788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
10、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 0373-8889330 8、监督单位 长垣县水利局 0373-8887639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5 二一七年 月 日 监理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长垣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3-8887884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5713738261 1.1.4 项目名称 长垣县农村饮水
11、安全水处理设备工程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长垣县魏庄办事处、南蒲办事处、蒲东办事处、常村镇、方里镇、孟岗镇 、恼里镇、武邱乡、芦岗乡 12 处农村饮水集中供水工程。 1.2.1 资金来源 县级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3.2 计划工期 施工全过程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和 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
12、监理项目承诺书 ; 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河南省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 2、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监理招标文件 7 止时间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月 日 9: 00(北京时间,下同)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 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4 标段,投
13、标保证金金额为: 3000.00 元人民币 /标段。 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 在 2017 年 月 日 16: 30 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单或转账支票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事由必须注明长交采 2017ZB 号 X 标段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往来账户 开 户 行:长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 2610 0001 2000 00383 。 投标人凭银行出据的交款证明须在 2017 年 月 日前到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换取收款收据。 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投标人的投
14、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账或电汇退还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账号。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请及时提交本单位的银行账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往来项目填:“ 长交采 2017ZB 号 X标段 投标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中标单位除提供往来数据之外还要提供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近 3 年(指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1 月
15、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是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副本须盖章的地方应全部盖红章;“签字”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 投标文件内无论正本、副本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均为红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监理招标文件 8 3.6.5 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胶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 应载明的信息 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等。 4.2.
1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长垣县 财审大厦八楼 8003 房间第一开标室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 5 人,由有关 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 式 :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大写 元(小写: ) 10.2 类似项目 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10.3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应符合下列要求: 未在河南省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业绩将不予认定。 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网页打
17、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附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复核,若 发现业绩造假者,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10.4 招标代理费 参照国家计价格【 2002】 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标准规定收取 ,由中标人支付。 10.5 原件 开标时携带,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监理招标文件 9 总 则 1. 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监理 进行招标。 1.1.2 招
18、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 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工程规模、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 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资质 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
19、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 监理 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施工方;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施工方或 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监理招标文件 10 (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0、的; (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本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21、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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