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法规课程期末复习,江西电大 吴志强2013.06,一、课程的性质 二、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 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四、期末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一、课程的性质,建设法规课程是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选修课程,学时:36,学分:2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讲授土木工程建设程序涉及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建设的意识,以规范建设程序,防止工程建
2、设中的违法行为。本课程以“质量、安全”为主线,讲授在建设项目立项、勘查、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应遵循的法定建设程序。通过本课程学习,联系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使学生竖立遵循法定建设程序,依法建设的意识,约束建设行为,保障正常的建设秩序。,二、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1、考试对象本课程考试对象为电大开放教育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专科的学生。2、考试方式本课程采用形成性考试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试包括4 次纸质平时作业,平时作业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20%。终结性考试成绩即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80%。没有完成平时作业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终结性考试资格或本课程的学分,终结性考试采用纸质笔试
3、(开卷)。,二、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3、命题依据本课程的命题依据是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文字主教材和本考试说明。(1)本课程的文字教材:建设法规,高玉兰著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其它复习资料:江西电大远程教学平台:定期给出该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期末复习提要、考核说明、教学辅导文章、习题参考解答等信息。网址:http:/ (1)、本课程的考试命题在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和建设法规文字教材范围之内。按照重分析推理和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既考查对基本知识的识记能力,又考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覆盖面尽可能广,但也关注课程
4、的学习重点。 (3)、试卷将兼顾各个能力层次及各章内容。 (4)、合理安排题目的难易程度。题目的难易程度分为:易、中、难三个等级。,二、课程考核的有关说明,6、试题类型及其结构(1)期末考试题型:1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1分,共 20 分) 2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分,共 20 分) 3简答题(每小题 6分, 共 30 分) 4学习理解题(每小题 30 分,共 30 分)(2)、考试形式。形成性考核形式为纸质平时作业,期末考试形式为采用纸质笔试。7、答题时限期末考试的答题时限为90分钟,开卷。,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一、建设法规概论(10%)1.建设法规概述2.建设法规体系3.建设法律体系4
5、.我国现行建设法规颁布情况教学要求:了解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特征及作用,我国现行建设法规形式及颁布情况。熟悉建设法律体系,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二、城市规划法律制度(5%)1.城市规划法概述2.城市规划的编制3.城市规划的审批4.新区开发与旧区改造5.城市规划的实施6.违法责任教学要求:了解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法的概念熟悉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权限掌握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律规定,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三、工程建设用地法律制度(5%)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概述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3.土地征用与工程建设用地4.土地所有权的出让与划拨5
6、.土地所有权转让、出租与抵押6.土地所有权的终止教学要求:了解我国土地管理制度 了解土地所有权转让、出租与抵押掌握土地征用与工程建设用地的法律规定掌握土地所有权的出让与划拨的法律规定熟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熟悉土地所有权的终止,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四、建设法律制度(4050%)1.建筑法概述2.建筑许可法律制度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法律制度4.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5.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7.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法律制度8.违反建筑法的法律责任,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教学要求:了解建筑法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了解和熟悉各项建设许可制度了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7、和原则了解什么是总承包与什么是联合承包制度掌握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的概念和方式掌握法律对建筑工程发包、承包活动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做了哪些禁止性规定掌握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和依据掌握各方主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法律责任熟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熟悉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五、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1520%)招投标与招投标法概述建筑工程招标建筑工程投标制度建筑工程开标、评标与中标制度招标投标法律责任教学要求: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宗旨和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了解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程序熟悉招标方式、
8、招标公告的发布方式和开标方式熟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掌握自行招标的概念、条件及代理招标的概念和条件掌握中标人、共同投标、中标通知的概念对比评标方法的异同,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六、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1520%)建设工程合同概述;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建设工程合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和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解决教学要求:了解建筑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型了解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内容了解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特点和文书文件组成熟悉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施工
9、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掌握建设工程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三、课程考核的内容和要求,七、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5%)房地产管理法概述房地产开发用地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等级管理教学要求:了解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了解房地产开发用地法律制度掌握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律制度掌握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法律制度熟悉房地产管理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熟悉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四、期末终结性考试试题类型 举例,例题:单项选择,下面属于法律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B、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C、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D、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例题:多项选择,甲乙两人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应于2013年
10、6月20日交货,乙应于同年6月30日付款。乙在6月20日前发生的下列情况( ),甲可以依法中止履行合同。 A、经营状况不理想 B、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C、在其他合同的履行中丧失诚信 D、丧失履行能力 E、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例题:简答,转包与分包有什么区别? 转包指的是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转包与分包的主要区别在于分包是将一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而转包则是将所有工程全部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建筑法第2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
1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例题:学习理解题,【背景材料】某厂拟建一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的单层厂房,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某建筑公司承建,于2013年3月18日开工建设,合同工期300日历天。在施工过程中,对钢筋混凝土柱子质量进行检查,发现10根柱子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事件1:其中有2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事件2:其中有2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请原设计单位核算后,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事件3:其中有3根柱子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并请原设计单位核算,也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协
12、商进行加固补强,在柱子外部再放部分钢筋,再浇注混凝土,补强后能够满足安全和要求。事件4:其中有3根柱子混凝土强度与设计要求相差甚远,加固补强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例题:学习理解题,【问题】对以上事件应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 1.事件1:2根柱子应予以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当建筑工程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2.事件2:2根柱子应予以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可予以验收。3.事件3:3根柱子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项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4.事件4:3根柱子严禁验收,必须拆除重建,重新验收。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祝同学们考试顺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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