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河南省审计厅投资一处 王耀庆 13503831683邮箱:,2,主要内容共分七部分,一、政府投资审计的意义二、建设程序审计 三、建设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 四、工程招投标、承发包、合同执行情况审计 五、概算执行及投资控制情况审计 六、工程结算审计七、建设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审计,3,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意义,审计署2006年颁发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审投发2O0611号)“第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
2、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 原国计委2000年5月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四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政府财力资金投资的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控股的项目,法律(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范围界定:,5,(一)为什么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是法律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二是党中央的部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
4、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将审计监督列入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对审计工作作出重大部署。 新一届政府更加重视审计工作,李克强总理把审计定位为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反腐败的“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 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对审计工作赋予了新使命,明确了审计机关要发挥审计的保障作用和监督作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审计工作制度保障,特别强调了重大项目落地和重点资金保障的审计。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实行
5、审计全覆盖。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需要。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第十六条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部门(系统)、本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完
6、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督促和检查,推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追责问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经责发【2014】1
7、02号)第十五条 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部门(系统)、单位有关职责,推动本部门(系统)、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情况;(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三)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五)本部门(系统)、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六)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七)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八)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九)机构
8、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十)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十一)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十二)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十三)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第二十五条 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本人或者与他人共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或者文件传签等规定的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国家利益重大
9、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文件传签等其他方式研究,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五)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度规定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者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职责,由于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且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公共资金或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损失浪费、生态环境严重破
10、坏以及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等后果的;(六)其他失职、渎职或者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2012年,XX大学进行新校区建设,向当地建设银行贷款3000万元,由于规划迟迟没有批复,土地未落实。由于担心负担过多利息,主要决定将1000万元建设资金,投向担保公司,最后造成损失140万元。 当时有学校党委会、校务会“两会”领导班子会议纪要显示,决议“通过”。该提议明显违反国家建设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且在有异议情况下,强行通过;造成重大损失,负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被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1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分类:,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跟踪审计,效益审计,主要区别,决策阶段,运营阶段,实施阶段,竣
11、工验收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四、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1、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 2、在审计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独立性受到局限;外部审计在经济、组织、工作等方面都与被审计单位无关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3、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4、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
12、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包括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等;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 5、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其中也可以包括外审的一些程序;外部审计的方法则侧重报表审计程序。 6、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 7、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不能向外界公开;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
13、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8、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社会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盈利及非盈利单位;内部审计的对象是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 9、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10、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国家法律只能规
14、定哪些企业必须由社会审计组织查账验证,而被审计企业与社会审计组织之间则是双向自愿选择的关系;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11、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上,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而且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19,二、建设程序审计,建设程序审计,主要审查基本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和完整性。,(一)开工前审批程序(二)竣工验收阶段程序,20,(一)开工前的
15、审批程序,应该有些什么程序?主要法律(规)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不再审批开工报告,。,。,22,2、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1999年7月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23,一般建设项目开工前主要应取得十项建设程序文件,包括:,1、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3、初步设计(扩初设计
16、-概算)批复4、环境保护评价报告5、土地使用许可证6、资源利用许可证(如新型建材、水泥等)7、安全生产许可证8、城市规划等许可证9、开工报告(特殊情况政府审批)10、施工许可证,24,开工前常见建设程序问题表现形式:,1、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2、建设程序不合规。如:审批程序倒置、越权审批、肢解项目分批上报逃避审批。3、工程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4、工程项目边审批、边设计、边建设。5、未按规定申领施工许可证。,25,相应处理法规:,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815号): “二 、严禁建设项目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三、对 三边工程
17、要坚决取消立项,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案例-1,1、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 经审计,该项目仅有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13年5月批复的关于xxx学院xx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计社2003xxx号)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2014年4月批复的关于xxx学院xx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2014xx号)两份批文,无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以及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文件及批复。 根据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263号)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只
18、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 的规定,XXX学院应严格遵守基建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27,(二)竣工验收阶段程序,主要法律(规)依据: 1、建设部2000年颁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共11项要求);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
19、报告;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8,(二)竣工验收阶段程序,主要法律(规)依据: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29,
20、竣工验收阶段常见程序问题表现形式:,1、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完整验收,包括批准的建设规模、数量、质量、消防、环保等验收。2、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投入使用。3、质量备案无法通过(因其他验收程序不完整)。4、竣工档案编制不完整。5、未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30,案例-2 XX大学工程项目,为保证9月新生使用,在消防、绿化尚未取得准许使用文件的情况下便投入使用。 案例-3 XX市政道路工程,应移交给运营单位而未及时移交,便投入使用运营。案例-4 XX内河防洪堤,因竣工后建设单位不知移交给哪家主管单位而未移交,造成后期管护不到位。 上述问题,我们均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应揭露,引起相关主
21、管单位或部门的重视,并督促整改,以保证建设项目投资发挥应有的效益。,31,三、建设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一)建设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的审计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32,(一)建设资金的来源及到位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有:政府财力资金、政府贴息、国债专项资金、国有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等 主要法律(规)依据: 1、关于加强对新开工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计的通知(审基发1993168号): “一、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中发现有银行拆借资金、银行投资、以银行贷款作自筹资金、未经批准的社会集资等,均属资金来源不符合国家规定 ”,33,2、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
22、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 对各种经营性投资项目(含国有单位),试行资本金制度 。 资本金一次认缴 逐年到位 3、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财政财务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基字1998619号) 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如:保增长项目) 其他各种来源的资金特别是银行贷款和自筹资金的到位进度不得低于国债资金到位的比例,34,建设资金的来源及到位审计常见问题表现形式:,(1)资金的来源不合规(2)项目资本金未及时到位或不足额到位(3)配套资金未落实或不及时或不按比例到位相应处理法规: 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5条: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应当要求限期归还原资金
23、渠道。资金不落实或者年度投资未按规定到位的,应当建议有关方面解决。,35,案例5: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建设成本增加1942万元。 XX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根据2015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市2015年市级建设财力投资计划” ,XXX政法学院XX校区建设工程总投资为4.28亿元,其中:国家拨款900万元,市级财力2000万元,自有资金3亿元。又据市发改委批复,学校自有建设资金通过置换原分校校区(2个)及学校自筹解决。 经审计发现,至审计时,上报完成投资4.72亿元。 新校区工程实际到位资金为4.81亿元,其中,学校自有资金4100万元,银行贷款3.11亿元,向学校借款1.04亿元。至200
24、6年2月底,新校区工程成本中含有贷款利息为2700万元,剔除投资内的部分前期资金应发生贷款利息751万元外,其余1942万元贷款利息均为因学校原分校区未按原计划及时进行置换,学校自有资金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导致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来筹措建设资金,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1942万元,形成超批准投资。,36,(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主要法律(规)依据:1、1996年5月13日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财基字1996145号): 对基本建设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 2、 关于加强国债专项资金拨款管理的通知(财基字1999457号) “国债专项资金专户”、实行单独建账、单
25、独核算 3、 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 资本金是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37,资金管理和使用审计常见表现形式:,(1)以各种方式抽逃项目资本金。主要发生在经营性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公司 (2)国债专项资金未专户存储、单项核算。 (3)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项目资金,表现形式多样。,38,相应处理法规:,1、关于对国债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监字1999132号):“五、对项目实施单位未专户存储、资金使用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要责成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 2、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
26、投发1996105号):第十一条 对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收回。进行经营活动的,收缴其经营收益。 3、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39,案例-6 在对XXX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xx广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审计发现建设单位的报表中有长期投资,因该投资有限公司当初尚未进行经营活动,没有经营收入,投资资金哪里来?经审计追查发现自2003年5月XX投资有限公司就对XX长途客运站进行长期投资,投资金额1250万元;2004年12月追加投
27、资625万元,合计1875万元;均系挪用XX广场工程建设款对进行长期投资。所挪用的工程建设款建设单位上级公司于2007年9月才另外下拨补充。于是审计对挪用工程款进行揭露,并按银行当期贷款利率计算建设资金占用费,冲减在建工程成本181.15万元。,40,四、工程招投标、承发包及合同执行情况审计,(一)工程招投标情况的审计(二)项目承发包情况审计(三)合同执行情况审计,41,招投标的前提条件:,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在招标开始前应完成的准备工作和应满足的有关条件主要有两项: 一是履行审批手续-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如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益类项目
28、,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等等。 二是落实资金来源-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一)工程招投标情况的审计,42,招投标的一般程序,43,主要法律(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第三条.必须招标的范围:(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4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 第七条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
29、、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4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工
30、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对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双方当事人的风险和责任承担由合同约定。,46,招投标审计常见问题的表现形式:,(1)按照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投标而不公开招投标或采取邀请招标。未在规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2)(部分)工程项目、设备未进行招投标(3)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不招标。(4)达到规定规模:勘测200万元、设计100万元、监理50万元,以及大宗通用设备、材料和附属工程3000万元应招标的不进行招标。(5)建设单位未到建
31、设管理部门备案自行发包 。(6)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未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不按规定招标。(7)项目实行总承包招标时,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 。,47,案例-7: 2014年审计的XX大桥工程,建设单位在对该项目主体工程招标中,将部分钢筋、钢板、砼胶凝材料、钢绞线、大桥支座等材料以暂定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招标范围内。但经审计发现,其中钢绞线、大桥工程支座等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而是采用邀标方式经内部比选后确定供货单位,并与之签订了相关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63亿元。,48,(二)项目承发包情况审计,主要法律(规)依据: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49,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50,承发包审计常见问题表现形式:,(1)未按招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 (2)未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 (3)以补充协
33、议的形式更改原合同。 (4)合同条款约定不严谨,造成成本增加(某医学中心的辅助楼工程)。 (5)总包单位违规转包、建设单位将已招标的项目再进行指定分包。(6)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发包给不具备条件的单位(7) 低资质、无资质的施工企业、个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承包工程。,51,相应处理法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第56号)对接受转包、违法分包的单位,要及时清退。,52,案例-8: 如XX市政工程,在合同签订阶段改变清单计价方式,虽然合同总价与中标价一致,但对投标清单上的单价进行了调整,结算时直接造成项目成本增加 约3000余万元。,案例-9: X
34、X医院工程,清单招标,材料单价暂定,合同约定按施工期市场材料均价结算,结果因装饰工程调整方案等造成工期延长,适逢材料涨价,导致结算材料均价提高,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60余万元。,案例-10: 如XX工程,主体是钢结构,但总包单位没有钢结构资质,因此分包出去,这与规定不符,错在确定的总包单位就不符合要求,案例-11: XX公路改建工程,来做解释的人无合同单位工作证、对合同单位的地址和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均不了解,审计产生怀疑,再追查深究结果为全部转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施工 。,54,(三)合同执行情况审计,常见问题表现形式:(1)勘察、设计等服务咨询单位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如设计
35、深度不够) (2)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性单位取费标准不合规(3)超合同付款造成损失 (4)滞后付款造成工期延误(5)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或预留比例不够。(质量保证金原为3%,新规定为5%)(6)支付合同进度款未按合同约定抵扣预付款,55,相应处理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 2、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在施工中,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
36、定,造成国家建设资金的损失浪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3、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2394号) 第三十四条工程建设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再清算。 4、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第242号科目预付工程款 月终或工程竣工与施工企业结算已完工程价款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的预付工程款。,56,案例-12:如XX医院改造工程,因设计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设计粗糙,对原预留利用的室外管线标高了解不够,将新建管线的标高的设计与原有管线标高差异太大,且出现倒差,无法利用原有管线,造成原有管线报废重排,增
37、加了建设成本。,案例-13:如XXX医院竣工决算,整体设计合同与甲设计公司签订,设计费按批准概算为基数乘规定的费率计算,但基坑维护设计又与乙设计公司签订,原整体设计费内的基坑维护部分的概算基数未扣除,造成设计合同部分工作内容重复,费用重计,还造成执行过程中重复支付合同价款,导致超合同付款。,案例-14:如XX市政排水工程项目,因建设单位财务人员执行合同不到位,把预付工程款直接计入了成本(在建工程科目),在支付进度款过程中未按规定逐月抵扣,造成 超进度付款。存在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审计案例15:虚假设备购买合同,在国家重点工程审计中发现: 某大型央企项目部中标标段100多亿元,其2009年签订
38、与同一家北京企业签订购买大型设备两份合同,一份2000多万元、一份3000多万元,以采购设备的名义将5000万元转入北京某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账户中,后经核实该笔资金实为中标缴纳的中介费,该问题也拉开了调查某部长大案的序幕。,案件重点:中介费,随着反腐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一些领域权钱交易的做法更加隐蔽。一些中介机构和个人以“中介服务”名义进行权力寻租活动,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的新的形式。特点:1、涉及领域广泛,且交易事项多涉及“公权力” ;2、涉及权钱交易的双方主要是国有机构、政府部门与国有单位,支付的“中介费”也多为国有资金;3、中介机构多为民营企业或空壳公司,实际主
39、要为个人非法运作提供渠道和“掩护” ;4、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潜规则化趋势明显并已形成稳定行情。,原因:主要是行政管理、国有企业等一些领域的权力运行及相关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对关键岗位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涉及中介活动的许多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特别是以“中介服务”名义实施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尚未建立明确的认定和惩处规范;中介行业自律和监管不到位 。,经验:在项目主体工程审计过程中,要特别关注主体工程的附属工程、配套工程、及涉及沿线地方政府、部门或企业利益的部分项目,查处项目是否真实、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这些小的项目,往往不被监督部门重视,是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
40、的高发区。,61,五、概算执行及投资控制情况审计,主要法律(规)依据: 1、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规定(计计1978234号) “三、设计文件经批准后,主要设备、建筑结构总概算等需作修改时,必须经过原设计批准机关的同意;六、施工图预算如果突破设计概算,要讲明理由,报请原批准单位批准。 ” 2、关于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的若干规定(计标198830号) “三、4、设计如有变更必须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突破总概算必须经设计审批单位审查同意,以切实防止通过变更设计任意增加设计内容、提高设计标准,从而提高工程造价。 ”,62,3、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
41、计建设19961154号) “五、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要严格控制在国家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范围内,不得自行提高标准。七、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自行增加建设规模、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而引起的概算投资增加,在调整概算审核中一律不予承认。审计机关对此要加强审计监督。” 4、 基本建设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计设19831477号) “三十三条 总概算经批准后,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都应认真执行,维护概算的严肃性,不得任意突破。 ”,63,5、政府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府发2009*号“第十六条(概算及实施方案等调整)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
42、计和概算组织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审批,在未经批准前严禁变更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 (三)由政府建设资金部分投资或安排资本金的项目,投资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四)由政府建设资金补助的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发生变化的或投资变化超过10%及以上的;(五)由政府建设资金补助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发生变化,致使原定项目目标、效果等无法完成的。,64,执行概算情况分析表,65,概算执行及投资控制常见问题表现形式:,1、未经原审批单位批准,自行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2、任意变更设计,未作工程
43、量及造价增减分析,投资失控,造成突破总概算。3、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如提高装修标准,造成超概算。4、超规模,超批准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造成差概算。(注意:对比面积要用规划验收测定的建筑面积与批准建设规模比较) 5、概算外投资,有因原概算漏项造成的,也有擅自增加概算外项目投资造成的。6、审批概算或调整概算滞后,造成投资失控或概算执行率低,66,相应处理法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 第六条 建设项目不突破概算总投资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应督促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申报批准。 第七条 建设项目概算中多计、重计、少计和漏计的投资及不应由建设项目负担的费用,应要求建设单位报审批部
44、门批准予以调整; 第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批准文件规定,以合同形式要求设计单位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应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部门予以批准;设计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违反合同规定范围,进行设计而增加的概算投资,对设计单位处以该部分设计费5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67,案例-16:如XX大学,审计发现学生食堂超批准概算,经分析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提高装修标准,在食堂大厅建喷泉小品,屋顶建花园,且用进口木材装饰,外墙装饰大量使用花岗岩、大理石材料等,直接造成超概算 。,案例-17:如XX小学新建项目,设计任务书和已批复的工程
45、可行性研究报告均未列体育馆地下车库的建设内容,但设计单位擅自设计了体育馆地下车库,增加了建设规模和投资,该项目经概算评审要求取消地下车库。但地下车库施工已完成1770立方米土方开挖,由此产生了挖、填土方费用,造成损失浪费和成本增加。,案例-18:如某市政项目,主要采购和工程合同在2002年至2003年间均已签订,而概算在2003年之后才批复,而且相关单位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上报、审批过程中均未按实际情况做出调整,造成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高于合同结算金额的现象。,68,六、工程结算审计,主要法律(规)依据: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
46、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 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作冲减工程成本处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第四十四条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不再作为基建收入管理。,69,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多计待摊投资(1)将摊派、捐赠的费用列待摊投资;(2)将超支的福利费在竣工决算时计入待摊投资;(3)将试运行期结束以后的利息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4)将超支的业务招待费列待摊投资 ;(管理费的10%限额)(5)将超标的人员津贴费列待摊投资;(6)将超支的管理费列待摊投资或计提建设单位管理费;(要按实列支),70,2、在办理竣工决算时,虚列尾工工程项目或金额;(尾工工程限额为投资总概算的5%)3、将主管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用设备等计入建设成本;4、项目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未冲减项目成本;5、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间的财政贴息资金未冲减工程成本;6、将试运行期结束以后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计入工程建设成本;7、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非生产建设工程或其他支出;8、多计工程量、多计材料价差、多计误工补偿等等造成多计工程结算。(重点抽审设计变更、签证、合同条款与结算原则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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