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管理 和岗位操作规程总 则第一条 加油站是企业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石油成品油经营单位,服务面广,政策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和积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安全经营。第三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操作。工作人员不准穿铁钉鞋,非防静电服装进行加油及卸油操作和设备维修,不准带火种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上岗。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健全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第五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做到手续完备,交接清楚,记录清晰,帐物相符。 第六条 加油站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入站须知。第七条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