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二节解决机制,第三十三条医调委应当建立由相关医学、药学、心理、保险和法律等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技术咨询。第三十四条对当事人提出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医调委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决定受理的,及时答复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医调委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三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二节解决机制,第三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医调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一)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提出行政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三)一方当事人拒绝医调委调解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终止调解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第三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二节解决机制,第三十六条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后,可以指定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1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必要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