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书甲方: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乙方: 根据江苏省教委关于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文件精神, 为建立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并就人才培养,实习教学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 1、甲方每年11月份将下一年度 专业学生的年度实习计划送达乙方,其中包括实习内容、批次、具体时间等,以便乙方有计划地落实和安排。 2、甲方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带领学生实习,并加强对学生的实习管理,随时和乙方保持联系。 3、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的管理,如有违反安全生产、厂规、厂纪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行为,甲方对其批评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处理。 4、聘请乙方工作负责、业务水平较高、有一定带教经验的业务技术人员为兼职教师,并授予相应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等职称。 5、教育学生保守乙方技术及商业秘密。 6、对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应乙方要求,结合毕业设计进行,具体操作事项及条件双方另行商定。乙方: 1、根据甲方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