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桩施工作业指导书一、一般要求1、施工方法的确定: 施工单位应将准备采用的施工方法的全部细节, 送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其中包括材料和全部设备的说明, 任一钻孔桩 工作开始前,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2、成桩记录:施工单位应保存每根桩的全部施工记录,当需要时, 记录应报送监理工程师作为检查之用, 当记录格式由监理工程师统一 发放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记录和填列, 如监理工程师要求由施 工单位自行拟定记录格式时,记录格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二、材料及水下砼1、水泥、细集料、粗集料、水和外加剂,以及砼的拌和、输送、灌 注和养护等,都应符合规范要求,砼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2、水下灌注砼(导管灌注砼)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泥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42.5 ,其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小时。b、粗集料宜优先选用卵石,或采用级配良好的碎石。c、粗集料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和钢筋最小净距的1/4, 同时不应大于 40mm 。d、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e、砼的含砂率宜为 40%50%。f、只有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