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Town and VillageGB 50188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6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规划标准的通知建标1993732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村镇规划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9月27日1 总则1.0.1 为了科学地编制村镇规划,加强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劳动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