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05 年院机关竞聘的处级岗位及职责 一、院办公室 机构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秘书处 处 长 负责本处全面工作。负责院领导兼职秘书的管理,协助院办公室主任处理院党组和院领导日常政务和事务性工作;负责督查院党组决策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院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及会议决议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机要管理、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和会议材料的整理上报及下发、督办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 理、信访工作;负责院总值班室工作和院领导日常接待的安排。负责院办公室内部人事、劳资等方面
2、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处 处长 负责综合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监督执行;组织起草重要文稿;组织调研工作;负责中国农业科学院年鉴、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发展报告、调查与研究的组织编辑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及中国农业科学院简报的组织编辑工作;负责对台事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收集、期刊管理、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及办公 自动化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二、 科技管理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发展规划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业宏观战略、科技政策研究和种植业相关学科发展规划,组织跨
3、研究所、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建议书起草、论证、申报、争取及立项等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业资源环境与农业工程发展科研项目和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的选题、建议书的起草、论证、争取、立项等科技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与成果管理处 处 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国家、部门重点科技发展计划等应用类项目的建议、申报立项、实施、执行情况检查、总结验收、管理办法制定等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院科研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国债项目、航天育种工程及粮油类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全院科技成果
4、管理工作;协调跨越计划、院科研基金等基金类项目及畜牧兽医类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执行情况检查、总结验收、成果鉴定等管理;组织国家奖、其它奖等奖项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全院科技成果汇编和成果统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合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组织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重点实验室、野外试验台站等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实施和管理;协助局领导完成局内人事管理以及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重点实验室、野外试验台站、质检中心等运行管理和机构管理;协助协调局内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等管理与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技推广处 处长
5、 主持全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总结;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的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化项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项目;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资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兴农和科技扶贫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部门及地方的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项目;负责科技综合示范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处内的档案归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三、人事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干部处 处长 负责干部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拟定院
6、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 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干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所局级领导班子考核及任免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和干部监督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拟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所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处级干部任免管理和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处级干部备案审批工作;负责科技副职和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与管理;负责干部离退休、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信访及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处理工作;负责干部统计与信息库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人才 工作处 处长 负责 人才工作 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
7、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承担全院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工作规划的起草与组织实施;负责杰出人才招聘、考核及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与评聘管理;负责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干部调配、毕业生的接收及博士后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组织“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各类专家的评审和推荐工作,组织落实专家休假;协助进行杰出人才招聘、管理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 择优资助项目的评审与管理;落实 ” 西部之光 ” 访问学者的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科技人员的年报统计、基本信息和专家人才库的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
8、工作任务。 劳动工资(综合)处 处长 负责劳动工资(综合)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负责局内外综合性的协调工作;局内文件运转和文件核稿;组织起草局工作总结、计划及有关制度;负责局内人事、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工资计划的编制和工资调整工作;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工资、分配改革政策的调研和制订;组织年度人事系统统计工作;办理出国(境)人员的 复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全院工人管理工作及临时工管理的指导工作;工人技师的考核、评聘,技术工人的培训、考核、定级以及工人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组织全院年度劳动工资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及日
9、常管理工作;检查院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劳动保护津贴标准的制定和管理;负责劳资信访和有关仲裁工作。负责人事局印章管理、局内资产管理、办公条件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 四、 计划财务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发展计划处 处长 负责发展计划处全面 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发展计划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全院基本建设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全院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院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评估、监督和验收工作;负责全院基建基础数据库、在建项目库、项目储备库、项目评审和验收专家库建立和维护;负责重点项目组织及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院部、马连洼、南口基地总体规划;负责制定院部、马连洼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计划以及电力、电讯、给水(含中水)、供暖、供气发展规划;负责院部、马连洼建筑 物、电力、电讯、给水(含中水)、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数据库建立和维护;负责院本级承担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处 处长 负责财务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全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预算资金的安排、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全院范围的财务检查;负责全院财会队伍建设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基本建设经费、住房经费、外汇经费的管
11、理;负责院本级财务和京区公费医疗经费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组织 全院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上报和批复;负责科学事业费、农业科技经费、非税收入、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负责全院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银行账户的财政审批、贷款业务、财务档案的管理;主管院本级国库账套和基本账套,负责院本级纳入农业部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财务项目库的建设;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管理处 处长 负责资产管理处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事项;审理国有资产的“非转经”;负责保值增值考核
12、;组织编制全院 科研条件建设规划与年度执行计划;组织清产核资;监管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管理重大事项;围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和科研条件建设的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执法、政策调研、制定管理细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统一采购和院机关集中采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负责组织科研条件建设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组织科研条件计划的实施;负责科研仪器设备的执行管理;负责国际招投标管理;围绕国家政府采购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监督执法、政策调研、制定管理细则;完成局领导或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局内行政、党务、人事等有关管理;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 五、国际
13、合作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国家合作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 。 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指导并协调日常的业务工作;协助局领导起草有关双边国际合作重要文件;组织与管理双边政府间交流合作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估等事务;负责非国际组织或机构、民间组织、以及区域间的出国任务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代表团工作;负责国家或部门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拔、报批以及出国后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 任务 。 国 际组织处 处长 主持国际组织处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监督执行;组织起草我院与国际组织合作的有关重要文件;负责我院与有关国际组织间
14、的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开展及协调管理工作;承担由我院主办或承办的重要国际会议的组织安排;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外事活动;负责我院与国际经贸组织或实体的经贸合作;负责与国际组织有关的出国任务审核、报批事务;负责本处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 六、科技产业发展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产业发展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处工作计划;组织编制和执行全院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推进国内一流的农业科技产业孵化中心建设;负责对外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组织起草全局、及处内的工作总结;负责
15、促进研究所的产业发展工作,以及研究所的产业整合工作;分管技术市场工作;负责局内人事、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企业管理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院科技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负责院投资企业的目标责任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 责组织院重点科技企业遴选和优秀人才的培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院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负责院科技产业孵化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科技企业的统计工作;负责本处内部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 七、直属机关党委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组织宣传处 处长 主持组织处全面工作。负
16、责全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和党内教育宣传工作,协调院直属机关党委内外工作关系,组织有关会议,协助党委领导组织起草直属机关党委综合性文件和修订各项工作制度,督 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组织宣传处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直属机关党委内部行政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宣传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和材料,参与组织有关会议,协助处长协调党委内外工作关系,负责直属机关党委内部文秘工作,负责党委内部人事、劳资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处 处长 主持群众工作处全面工作。侧重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战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工作计划,
17、提出有关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协调与地方 政府的关系;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及刊物的编辑、初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工会组织建设和职代会建设,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工会财务工作的落实,承办工会公文起草和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工作。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组织团内“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十佳青年”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围绕院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组织的安排部署参加科技扶贫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承办团委公文起草和日常工作, 负责我院军民共建的具
18、体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8 八、监察与审计局 机构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 监察处 处长 主持全处工作。负责落实院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 ; 负责案件检查和审理,协助领导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建立规章制度工作,做好科研项目、基建项目招投标、资产、财务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协助指导、检查院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领导做好干部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做好谈话提醒工作 ; 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分析存 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结合我院实际,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调研 ; 完成领导交
19、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审计简报及局网页的管理工作 ; 负责办理院党组纪检组办公室、反腐败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农科监察支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 协助抓好信访、案件检查和审理工作 ; 协助指导、检查院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 ; 主持局内设办公室工作 ; 负责局有关会议的记录及有关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落实文秘、档案、人事、安全保卫等工作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审计处 处长 负责处里的全面工作。制定本处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完成审计任务并担任审计组长;提出内审工作学术研究、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计划;承担审计院长办公会议秘书工作;参与落实完成院党组、纪检组和反腐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处精神文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处长 协助处长做好各项工作。担任审计组长,组织实施完成审计任务;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学术研究、经验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和审计档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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