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倡导节地生态和文明节俭办丧事,保护好生态环境,根据民政部等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省民政厅等九部门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民发201625号)、*市民政局等十个部门关于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民发201733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规范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塔)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寻府办字201621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对“绿色殡葬建设”考核的有关要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大力推进我县绿色殡葬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个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 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发挥绿色生态优势,保持生态质量全国领先,打造美丽中国*样榜”和市五次党代会、五届一次人大会关于“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