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申报要求 为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促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 2018年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支持重点方向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财建 2016 797号)要求,重点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 备等行业,围绕绿色设计平台建设、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三个方向,推进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 二、实施主体 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以组建 联合体的方式协同推进,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重点企业、上下游
2、企业、中介机构以及研究院所等组成联合体,承担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任务。组建的联合体须突出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强化技术、资本等内在纽带,通过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组织方式、明晰责权利。 三、申报条件 (一)联合体牵头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联合体全体成员单位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或运营机制、成员单位权责利、承 担项目的任务分工、资金分配、联合体长期发展计划等。补助资金分配比例应明确量化,并与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量、工程量及标准等产出相匹配。联合体单位应为实施项目深
3、度参与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加强对联合体单位的管理和约束,不得纳入与达成联合体- 2 - 实施目标无直接关系或关联度不高的成员单位。 (三)同一法人项目申报单位限申 报 1 个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近三年内已获得工业转型升级资金支持的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报,所列项目整体( 含子项)已申报其他渠道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年度指南方向( 见附 1),在 本领域应具有通用性,突出标准引领,能够形成促进该领域整体绿色水平升级的系统化、集成化模式和绿色标准。项目前期工作应较完善,并应于 2020 年 12 月底 前实施完毕。项目完成后须达到绩效考核目标要求。 (五)鼓励联
4、合体共同制定实施综合性绿色制造团体标准并积极推动该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支持联合体发展成长为节能环保指标先进、具有长远经济效益、行业引领效果显著、服务带动制造业绿色制造转型的专业机构,逐步形成推动绿色制造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联合体内企业同步实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六)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涉及 绿色生态环境意义重大的重点区域给予一定倾斜支持。 四、具体工作程序 (一) 申报单位向所在省 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申请,项目申请文件须附 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关键信息确认表、 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 2)及相
5、关证明材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绩效申报表(格式见附 3),按顺序装订一式 5份。项目全部申报文件须附电子版光盘(项目申报书为 WORD格式,相关证明材料为 PDF格式)。申报单位对所报文 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 责。 - 3 -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须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前(逾期不受理)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须随附 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 4),推荐文件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 5份,并随附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 5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计划单列市)推荐的 2018
6、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不超过 6 个(其中绿色设计平台类项目不少于三分之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不超过 2 个。中央企业牵头项目通过项目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 (局)申报,申报文件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不占地方项目申报指标,但 1 家企业在同一地区不超过 1个,同一中央企业集团所属公司作为项目申报单位最多申报 3个项目。省 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管理系统上填报项目信息。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通过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 (四)对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评审选定的拟支持项目,
7、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批复文件。中央财政结合年度预算安排、项目总投资等情况确定补助标准,于当年下达启动资金。 (五)联合体按照项目申报书组织实施项目,在实施期满前完成项目任务,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提出项目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对照联合体的项目申报书组织考核 验收,于 2021 年 2月底 前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考核验收情况,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不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检查,并对地方上报的项目考核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对于通过考- 4 - 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中央财政下达后续补助资金;
8、对于未通过考核验收及抽查的项目,不再下达 后续补助资金,并收回部分直至全部启动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并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执行、补助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每 年 12月 底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情况。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 2015 163 号)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申报时明确绩效目标,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随申报文件一并报送。项目实施过程中,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监督项目绩效 完成情况。项目考核验收时,同时组织绩效评价工
9、作,形成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报告,并附绩效自评表(格式见附 5) ,随项目考核验收报告一并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对项目总投资、任务目标等进行调整,联合体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内容贯彻实施。如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确需作调整,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当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后作出调整。 (四)联合体内部须建立完备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牵头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对项目实施负总责。项目推进 过程中,按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展;项目完工后,及时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10、提出考核验收和后续补助资金申请。 (五)对于经评估检查或考核验收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擅自- 5 - 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进行业内通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 罚, 5 年内不得再申报绿色制造项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010-68205366 / 010-68205370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 010-68552878 附 件: 1.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2.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申报书 3.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项目绩效申报表 4.2018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汇总表 5
1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 支付绩效自评表 - 6 - 附件 1 2018 年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指南 一、绿色设计平台建设 在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遴选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相关企业、中介 机构、科研机构等组建联合体。通过在产品设计开发、原料选择、生产工艺验证、包装优化、回收利用等多个环节的实践,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绿色设计平台,对能量流、物质流进行精益化绿色管理,通过产品绿色设计升级拉动绿色设计和绿色工艺技术一体化提升,共同开发一批绿色化特征鲜明、相对于传统产品提升显著的产品,创建一批绿色设计示范线和
12、产品验证生产设施,建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绿色设计信息数据库、绿色设计评价工具和平台等。 1.鼓励进行具有绿色、健康、舒适、耐用等性能的绿色设计产品开发和改进,改善原材料、零部件绿色低碳属性,推 进产品结构优化设计、产品功能组合与优化设计、生产过程能源节约和资源节约,提升产品的可靠性和绿色性能,使其易于维护和维修、使用便利、易于回收利用。 2.鼓励 充分考虑下游生产、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资源环境影响, 持续开发和使用低毒低害、无毒无害的绿色原料和助剂,推广高性能、轻量化、环保健康新材料, 突破绿色原料选择、创新设计和应用技术。 3.鼓励绿色设计与制造一体化关键技术突破,创建绿色设计技术产 业化示范
13、线,开展绿色设计方案的验证与优化,不断提升产品绿色制造水平。 - 7 - 4.鼓励开展产品包装减量化、可循环利用设计及材料替 代,推进包装减量化,采用便于运输、装卸、搬运的设计,提升包装材料的回收和重复利用率,选择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要求的新型绿色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5.鼓励开发面向产品绿色设计和改进的生命周期数据库和评价工具,应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LCA)优化原料选择、产品设计和制造方案,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评价体系。 6.支持建立产品绿色设计与评价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制定,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通过绿色设计平台建设,在联合体内实现绿色设计资源共建共享,
14、出台一批绿色设计标准,大幅提升绿色产品占 比。面向相关行业和领域,分享绿色设计资源,提供绿色设计服务,引领行业提升绿色设计能力和产品绿色化水平,提高绿色精益生产能力和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绿色关键工艺突破 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上下游企业、生产制造单位、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等组建联合体。加大创新、推广应用力度,在实施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工序环节的绿色化改造升级的同时,进一步聚焦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高附加值特性或服务支撑多行业、多领域的绿色关键工艺技术或核心共性装备、材料等,开展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的创新突破、集成应用和体系化推广,实施 一批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备产业化重点项目,
15、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1.鼓励跨行业跨领域绿色关键工艺和材料的突破与应用,支持采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减废减排效果明显的绿色关键共性工艺技术,鼓励集成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进行- 8 - 绿色化工艺改造,制定一批绿色关键技术标准,提升重大装备自主保障能力。支持联合体统筹实施绿色制造重点项目,开展全流程、全工序绿色化改造,既解决关键工艺流程或工序环节绿色化程度不高问题,又实现系统化、集成化绿色升级。 2.机械 行业: 支持绿色化铸锻焊成形制造基础工 艺,支持通过无模铸造、清洁锻压、以锻代铸、近净成型、绿色焊接、无害化表面处理、清洁热处理、少无切削液绿色加工、无损
16、检测、 增材制造等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创新和集成应用,支持高效节能电机、变压器、风机等节能设备产业化及应用,支持与新品设计制造形成有效反哺互动机制的高端智能再制造技术应用及服务等 。 3.电子行业:支持有毒有害物质减量、替代等绿色关键工艺技术突破,支持液冷服务器绿色制造工艺、绿色电池制造关键工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及回收利用技术工艺产业化应用、电子元器件及电子专用材料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设备、 基于智能光伏的绿色制造关键工艺、高质量电子显示玻璃绿色制造关键工艺等。 4.化工行业:支持副产盐、重质劣质油等资源化利用,农药、染料等化工生产的关键绿色生产工艺技术,化学原料药绿色合成和分离技术,
17、鼓励绿色环保生物基增塑剂产业化及其应用、高性能固化剂绿色制造工艺、绿色催化剂关键技术工艺等,支持涂料、橡胶制品等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替代或减量化技术、化工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等。 5.食品行业:支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糖等食品生产绿色关键技术突破,支持原料底物高效转化利用、产品高效减污分离与提取、废弃 物精深资源化共性工艺技术等。 6.纺织行业:支持纺织染整绿色新工艺、大型印染绿色装- 9 - 备技术突破、绿色面料生产技术等,鼓励开展与化工、食品等行业在染料助剂、植物颜料应用等方面的绿色技术协同突破。 7.家电行业:支持家电产品制造环节绿色关键工艺突破、绿色环保制冷剂产品及压缩机
18、开发、照明产品绿色制造关键工艺、空调器绿色制造关键工艺等。 8.大型成套设备: 支持轨道交通、大型风电装备、大型海水淡化及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生活垃圾协同处理、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环境应急处理、分布式能源系统等大型 成套设备绿色制造技术工艺及产业化应用等。 通过绿色制造关键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创新突破和集成应用,带动企业实现覆盖全部工艺流程和供需环节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改造。在绿色制造关键工艺项目实施基础上,提炼制定一批既突出工艺技术创新性、又体现系统集成理念的综合性绿色标准,引领行业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打造引领行业发展、深具推广潜力的绿色生产新模式、新业态
19、。 三、绿色供应链系统构建 由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单位,与核心供应商、物流商、销售商、终端用户、回收利用企业等组建联合体,突出牵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的影响力和 带动性,确定和实施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围绕采购、设计、生产、销售、物流、使用、回收处理等重点环节,制定一批绿色供应链标准,形成典型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和实 施路径。 1.联合体共同建立并应用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数据收集、分析及评价系统,建设上下游企业间信息共享、传递及披露平台等,实现绿色供应链信息化管理,实现上下游企业资源能源- 10 - 消耗、污染物排放、物料绿色管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信息的收集、管理
20、和监测。 2.实施绿色供应商管理,将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纳入采购要求,重点建设供应 商管理平台,建立健全供应商认证、选择、培训(提升上游供应商管理能力,将绿色供应链的激励效果传递到二级甚至三级供应商)、审核、绩效管理与退出机制。 3.建设绿色回收体系,采用产品回收电子标签、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立可核查、可溯源的绿色回收体系,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应用,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现废旧产品在生产企业、消费者、回收企业、拆解企业之间的有效流通。 4.选择绿色化改造潜力大的产品,对产品线进行绿色化改造,采用轻量化、长寿命、易回收、易运输等特性的材料,应用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的绿色产品和 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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