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校毕业生 档案及就业政策 介绍 一、档案 管理方面 1、 高校毕业生 人事 档案 存放机构。 按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2、流动人员 人事 档案 的范畴。 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
2、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3、档案存在人才服务机构 能 享受 的 服务。 流动人员档案放到人才服务机构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 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
3、、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等。 二、就业及 援助方面 目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及援助项目 包括 “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等 。 1、“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 “三支一扶”即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 是党中央、国务院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项措施, 参加 该计划 的大学生可享受 2年服 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服务证书的可直接在服务单位办理落编聘用手续等 13 项政策待遇。 吉林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计划 是由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和实施的,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 在每年 5
4、月份左右 关注吉林省人社厅网站 ( http:/ 或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 )。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是为掌握和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为制定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提供依据的一项 措施 。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后可享受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享受社保补贴、实施重点帮扶、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享受创业补贴政策。登记对象是离校三年内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求职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未就业实名登记。 3、“ 离校未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是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
5、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积累实践经验,使其实现尽快就业和稳定就业的项目。该项工作大约于每年 7月份开始,由工作单 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实施,先是遴选能够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然后按照自愿的原则,推荐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意向的离校 1 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该单位进行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补贴,见习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60%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并给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是针对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 残疾高校毕业生 1500 元 /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800 元 /人,均为一次性发放。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初审后统一上报到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三、 政策 咨询电话 档案管理和“三支一扶”计划: 5089160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 3239160 就业见习及求职创业补贴: 5019160 辽源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