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介绍内容,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83号令2、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京劳社农发200913号3、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京劳社养发2005111号,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5、关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本市城镇参保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89号,1998年我市发布了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8年第2号),同年7月1日实施。2号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号令在实行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水平高低联系不够紧密,不能充分形成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部分被保险人在缴费年限满15年后,选择停止缴费或低基数缴费,影响了基金的应收尽收,影响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国发38号文件确定了基本养老保险要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