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指南 一、备案依据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浙建法 2006 27 号) 二、备案时效 3 年 三、备案范围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使用的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 应提供下列资料 : 1、 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 一式 2 份); 2、 企业标准批准文件; 3、 企业标准 正式文本 ( 一式 6 份) 和电子文本; 4、 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已经申报过且没有变化的,可不提供)。 (二)企业标准修订备案 ,应提供下列资料 : 1、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 准 修订 申 报表 ( 一式两 份); 2、 企业标准 修订
2、批准文件 。 3、 企业标准 修订正式文本 ( 一式 6 份) 和电子文本 。 (三)企业备案标准废止 ,应提供下列资料: 1、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废止 申 报表 ( 一式两 份)。 2、 企业标准 废止文件 。 五、办理程序 (一)网上 申报 1、在“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注册申请标准备案企业会员 。 2、 工程建设 企业标准备案网上申报 : 登陆 “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 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 ,附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电子文本、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批准文件 (扫描件)、 工程建设 企业标准审查纪要(扫描件)和 工 程建设 企业标准审查会签名表(扫描件) 等 。
3、 3、 工程建设 企业标准修订备案网上申报 : 登陆 “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修订 申 报表,附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修订电子文本 。 4、 工程建设 企业备案标准废止网上申报 : 登陆 “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站,填写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废止 申 报表 。 (二)受理 1、网上申报成功后,工程建设企业向工程建设标准备案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 2、工程建设标准备案部门在核实企业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含网上申报信息)后受理企业标准备案申请。 3、工程建设标准文本编写的格式、内 容本指南第三条要求,由省建设厅标准管理部门给予备案,发给备案公告号, 5
4、 个工作日内予以网上公告。 4、工程建设企业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含网上申报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 工程建设 企业重新申报。 六:办理地点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 地址:杭州市安吉路 20 号 联系人:童莲 业务咨询电话: 0571-85156445 技术咨询电话: 0571-85115373 网址: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 ( 七、其他说明 1、工程建设 企业更名后,其工程建设企业标准须重新申报备案。 2、工程建设企业标 准备案 5 年 内或企业根据实际需要 ,应对标准进行复审,并对复审修订后的标准重新备案 ( 企业标准复审备案参照本 指南)。 3、 浙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备案申请书 、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修订申 报表和 浙江 省 备案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废止 申 报表示范文本可从浙江省建设标准化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