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二手车交易税法规定及账务处理汽车4s店2手车交易税法规定及账务处理(2016)2手车经营者在经销2手车、代理2手车买卖的进程中, 是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2016年营改增后不存在营业税概念:统1为增值税,但税率仍有差异)首先斟酌是不是将2手车已办理过户登记到自己名下。 1、2手车交易税法简况对经营2手车的企业来讲,目前的经营方式主要分两种: 1是 直接进行2手车的收购、销售(即2手车经销); 2是以收取佣金为 目的,为促进他人交易2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活动(即2手车经纪)。经营方式不同,税收待遇也不尽相同。前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份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属于销售旧货行动, 依2手车的不含税销售额和 4%的征收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后者则属于提供中介代理服务,依照x营业税暂行条例的相干规定,依收取的手续费缴纳5%的营业税(2016年营改增后为6%,与原营业税差异不大)。 问:我公司2012年10月购入新轿车,因业务不需用了,目前出售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