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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大新县“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5月“两违”整治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所谓“两违”行为,是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房行为的简称。违法用地,指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违法建房,指的是依法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未按照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的建设。为加大对“两违”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率,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摘录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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