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自查报告党费管理自查报告 县委组织部: 根据7月16日通知要求,局机关支部及时党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以下: 1、建立健全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根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党员税后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000元(含)的按1%,5000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2、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缴党费,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我局机关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名。 (其中女党员2名,1名党员9月转来组织关系),税后月收入都在30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我局支部全年应交党费1028.02元,实交1434.5元,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全额上缴县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专用帐户, 3、严格实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 4、全年党费的收缴情况每一年12月份以表格情势在公然栏内逐项张榜公示。 篇2: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自查报告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