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中药饮片价格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06525 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定价药品目录的通知,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京调剂用中药饮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由北京医药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监管, 并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和社会平均成本定期发布指导性价格。第三条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定价中药饮片的最高限价指北京范围内饮片生产企业最高出厂价,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制定。第四条北京医药行业协会组织各饮片生产企业会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品种, 提供 6 个月的平均生产成本,按本办法规定的计算办法, 核算本企业的单品种最高出厂价,北京医药行业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根据所有上报企业的情 况,汇制北京范围内饮片生产企业最高出厂价,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审定备案实施。第五条为鼓励生产经营优质饮片,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制定并公布 北京市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品种等级规格( 试行) 见附件一,以下简称优质规格) 。对符合优质规格的优质饮片, 制定公布优质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