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破旧房屋方案3篇1、指点思想 依照中、省、市、县脱贫攻坚要求,全力推动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撤除我镇农村长时间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从而在1定程度上消除我镇的贫困现象。2、工作原则 农村长时间无人居住的破旧房屋撤除工作,原则上由农户自行撤除;农户不愿自行撤除的,可拜托村支两委,由村支两委组织人员进行撤除;村支两委没法撤除的,由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强迫撤除。3、房屋撤除工作的补助对象、方式、时间和相干要求 (1)补助对象和方式 1.针对终年举家外出无人居住,且只有唯1破旧住房的农户,由农户提出申请,农户自行撤除旧房的,在保存宅基地的情况下,待其以后实行建房时,无任何住房,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的资金补助。2.对其不是唯1破旧住房的,分为以下4种情况:第1,农户自行撤除的,给予农户1500元的拆房补助;第2,农户拜托村支两委撤除的,由村支两委和农户自行协商,并保存相干左证材料;第3,由村支两委组织人员撤除的,不给予农户拆房补助;第4,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强迫撤除的,扣除年终考核该村的绩效分,并且撤除费用由该村工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