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1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445222-201709-193-0001 广 东 和 盛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揭 阳 分 公 司 2017 年 9 月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 采购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 : 投标人须知 9 第四部分 : 合同书格式 2 1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 5
2、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3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4 投 标 邀 请 函 各供应商 :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 “ 采购代理机构 ” )受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 “ 采购人 ” )的委托,对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5222-201709-193-0001 二、采购项
3、目名称: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950,000.00 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 在 2017 年 10 月 9 日 9: 00 起至 2017 年 10 月 13 日 17: 00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5: 00(北京时间) (注 14: 30 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七、开标评标时间: 201
4、7 年 10 月 30 日 15: 00(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 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广东和 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名称: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人 地址: 揭西县 采购人 联系人 : 杨 先生 采购人 联系 电话: 0663-553614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人姓名: 吴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663-8275779 十
5、、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0663-8275777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7 年 9 月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5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6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或事业单位 ; 3、 投标人 必须 具备
6、土地规划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 在 2017年 12 月 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人民币 950,000.00 元 1、项目背景 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 2015) 148 号)文件的要求,揭西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以保障粮食为首要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基础,以建设用地整治为重点,开展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为揭西县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
7、础。 2、规划任务 在市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确定揭西县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布局和实施时序,提出土地整治资金投入和安排计划,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规划编制主要任务包括: 评价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情况; 调查评价土地整治潜力; 提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 确定土地整治项目规模、布局和时序; 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 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3、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是揭西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与揭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相一致。 规划期限为 2016-2020 年,以 2015 年为基期年,以 2020 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数
8、据以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连续变更到 2015 年的土地利用年度变更调查为基础。 4、编制依据与原则 4.1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 2012 47 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5 68 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9、工作的通 知(粤国土资耕保发 2015 148 号); 揭阳市揭西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 年); 广东省揭阳市土地整治规划( 2016-2020 年); 其他与本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规程和相关规划。 4.2 规划原则 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因地制宜,注重实施; 加强协调,相互衔接; 部门合作,公众参与。 5、编制程序 ( 1)准备工作: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 ( 2)调查评价:土地整治工作评价和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 ( 3)方案编制:规划目标、任务安排、项目安排、投资与效益等; ( 4)成果报批:协调论证和成果批准。 6、成果要求 项目需要提交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
10、、规划说明、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和其他编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附件材料。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经验要求: 列出同类项目业绩介绍,业绩是必须以投标人名义完成的项目。 2.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人民币 950,000.00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 中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 3. 完成期: : 在 2017 年 12 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家、广东省和揭阳市另有要求的,按照相关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4、验收要求: ( 1) .以通过规划审批机关审批作为最终验收合
11、格要求。 ( 2) 验收标准:国家相关土地整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国家相关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8 ( 3) 验收时间: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 5、 售后服务: 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6、 付款方式: ( 1) 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首付总费用的 40%, ( 2) 在规划成果通过审批后十个工作日支 付总费用的 60%。 ( 3) 因该项目为财政资金支付项目,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交办理财
12、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揭西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445222-201709-193-000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10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 采购人 ” 是指: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 。 2.2 “ 监管部门 ” 是指: 揭西县 财政局。 2.3“ 政
13、府采购代理机构 ” 是指: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 ” 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 中标人 ”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
14、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清单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http:/ 投标供应商报价的产品如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 3.3 环境标志产品须直接打印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报价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报价产品在该页的位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http:/www.cgpn.org/)上发布。 3.4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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