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499104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房屋租赁合同最新司法解释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重大修正.doc)为本站会员(bo****0)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房屋租赁合同最新司法解释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重大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 (2009 年 6 月 22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 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 2009 年 6 月 22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二九年七月三十日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