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股权案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家家悦 ”)拟 以现金 收购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维客集团 ”)持有的青岛维客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客商业连锁 ”) 51%股权。收购完成后,维客商业连锁将从事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1、 家家悦 家家悦成立于 1981年 6月 16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 “家家悦 ”,证券代码“603708”。家家悦的主营业务 为超市连锁经营,是以大卖场和综合超市为主体,以区域一体化物流
2、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截至 2017年 6月,家家悦各业态连锁门店数量 649家,其中大卖场83家、社区综合超市 283家、农村综合超市 230家、百货店 11 家、便利店 7家、宝宝悦等专业店 35家,实现了 “走进社区、深入乡村、贴近生活,打造十分钟 ”的目标,让消费者从距离和服务享受到便利。 2、 维客商业连锁 维客商业连锁成立于 2003年 9月 28日,为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维客商业连锁主营业务为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主要经营 9 家超市门店,其中青岛市 7 家,高密市 1家,莱
3、阳市 1家,业态主要为超市、大型超市。此外,维客商业连锁旗下有 2家物流公司。 简易案件理由( 可以单选,也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 15%。 可以多选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 25%。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 25%。 4、参与 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
4、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相关商品市场 1个,为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的集合 。 相关地域市场 6个,分别为以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口超市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 以 青岛满家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以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 以 青岛维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 以 青岛维客高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 以 莱阳维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 1、 2016 年 以青岛维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口超市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内 的超市 、大型超市 零
5、售服务市场 集中各方市场份额 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0-3% 维客商业连锁 9%-12% 2、 2016 年以 青岛满家好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为圆心 5 公里地域范围内的的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市场集中各方市场份额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0-3% 维客商业连锁 6%-9% 3、 2016 年以青岛维客运海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内的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市场集中各方市场份额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0-3% 维客商业连锁 3%-6% 4、 2016 年以青岛维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内的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市场集中各方市场份额
6、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6%-9% 维客商业连锁 3%-6% 5、 2016 年以青岛维客高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内的超市、大型超市零售 服务市场集中各方市场份额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3%-6% 维客商业连锁 3%-6% 6、 2016 年以莱阳维客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超市门店为圆心 5公里地域范围内的超市、大型超市零售服务市场集中各方市场份额情况 名称 市场份额 家家悦 9%-12% 维客商业连锁 3%-6%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 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 5%。 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 4项、第 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 1项和第 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