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华塘河整治工程 ( 莲花七区南侧) 谈判 采购 文件 编号: RHZH2018-Y-T-017 采购人: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采购 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18-08-29 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1 谈判 采购 文件审核表 采购人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联系电话 :: 67996806 联系人 : 谭秀波 采购 代理机构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2-68083666-6410 联系人 : 马洋洋 采购项目 名称 新华塘 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谈判文件 共 110 页 采购 代理机构:(盖章)
2、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 年 08 月 29 日 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2 一、谈判采购公告 1.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采购人 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委托,就其 新华塘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进行谈判采购,欢迎具备相关资格的谈判供应商参加。 2.采购编号: RHZH2018-Y-T-017 3.采购预算: 120 万元 4.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莲花七区南侧 ( 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10/1 至 2018/12/31, 工期 92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报告为准) ( 3)采购内容: 新华
3、塘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详见 设计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 。 5.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
4、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实 。要求: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6. 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 1)获取时间: 2018 年 08 月 30 日 -2018 年 09月 03日, 9: 00-16: 00 ( 2)获取地点:苏州高新区马运路 248 号 -3 西门 A 入口三楼 ( 3)谈判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如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3 A、报名申请书或单位介绍信; B、供应商
5、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7.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4: 00-14: 30 接收截止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4: 30 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议室( 2) 8. 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下午 14: 30 谈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议室( 2) 9采购人 ( 1)名 称:
6、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 ( 2)联 系 人: 谭秀波 ( 3)联系电话: 67996806 10采购代理机构 ( 1)名 称: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 248 号 -3 西门 A 入口三楼 315 ( 3)联 系 人: 马洋洋 ( 4)电 话: 0512-68083666-6410 ( 5)传 真: 0512-68787802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3.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6681170 14.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谈判 文件
7、 编号 : RHZH2018-Y-T-017 4 谈判 采购 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项目 名称 新华塘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2 建设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莲花七区南侧 3 建设规模 约 120 万元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采购 内容 新华塘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具体 详见 设计图纸和 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要求 工期 92 日历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 现场开工报告为准 ) 计划开工时间: 2018 年 10月 1 日、计划 竣工时间: 2018年 12 月 31 日 ; ( 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代表通知为准 ) 8 资金来源
8、财政出资 9 现场踏勘 自行踏勘 10 谈判供应商的 资格 要求 A、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 市政公用 工
9、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 及 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5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实。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原件随 谈判响应 文 件一同递交) 11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12 谈判响应 保证金 人民币 20000 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75050122000199557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苏州新区支行 外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如有第三联须提供), 本地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以银行本票 、汇票 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响应文件在谈
10、判 现场一并提交给 采购 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 谈判 响应 保证金,但应于 谈判等 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由 采购 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交 谈判响应 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 现场拒收现金) 响应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且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 13 采购预算 及 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120 万元 最高限价 : 105.817645 万元 注 :最终总报价超过 最高限价 者 不成交 。 14 谈判响应 文件份数 一式 两 份,其中
11、: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 15 谈判响应 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 地点:苏 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议室( 2) 16 评审会 时间: 2018 年 09 月 18 日 下 午 14 时 30 分后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 号市场大厦 2 楼苏州工业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6 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会议室( 2) 17 成交原则 响应文件中最终报价不超过 组稿 ,响应内容的质量和工期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12、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且最终经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 其他 1、 本工程成交服务费按按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苏财购告【 2016】 31 号) 所 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单个项目最低收费不低于 3000元)由成交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请各谈判供应商在报价时自行考虑。 预算金额 100 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 1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 1.1%; 说明: 成交 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
13、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后收取。 例:如预算金额为 150 万元,则代理服务费 100 万元1.5%( 150 万元 100 万元) 1.1%)。 2、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2 年。 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7 二、 谈判 采购 须知 (一)总 则 1、本工程项目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竞争性 谈判方式,选定 成交供应商 。 2、现场条件 : 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临时便道、临时用房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均由承包 人 完成。 3、 采购 内容 : 新华塘河整治工程(莲花七区南侧) 。 4、工
14、期要求: 2018/10/1 至 2018/12/31,工期 92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开工报告 为准) 。 5、质量要求: 合格 6、 谈判 供应商 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 2)企业具备安
15、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 以上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实。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原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7、谈判费用: 谈判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8 (二)谈判 采购 文件 8、谈判 采购 文件的组成 8 1 谈判 采购 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谈判采购公告 ( 2) 谈判 采购 须知前附表 ( 3)谈判 采购 须知 ( 4) 合同
16、条款及格式 ( 5)工程量清单 ( 6) 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如有 ) 9、谈判 采购 文件的澄清 9.1 谈判供应商在收到本 采购 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2018年 9月 7日 15 时前 以 书面形式递交采购 代理机构,在 其后 1 个 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 将 补充文件(澄清文件) 以书面形式 提供给所有谈判供应商 和预算编制单位 。 10、谈判 采购 文件 10.1 供应商获取谈判 采购 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 采购 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 立即 向采购 人 提出。 否则,由此产生的 结果 由供应商 自行 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谈判 采购 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
17、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采购 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10.2 谈判 采购 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不是直接从 采购代理机构 处获得的, 采购代理机构 对谈判 采购 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负责。 (三) 谈判 报价说明 11、 计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 1) 种计价方式。 (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2)计价表计价方式 12、 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 2) 种报价方 式。 ( 1)固定总价报价。 ( 2)固定单价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
18、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具体按照国家和苏州市相关文件执行。 执行固定单价报价的基本规定:谈谈判 文件 编号 : RHZH2018-Y-T-017 9 判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成交后,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方式为:以谈判供应商首轮报价清单各子目综合单价为基准,按其成交价与首轮报价相比的下浮系数同比例下浮。 本工程为园区财政投资项目 , 在履行 合同过程中,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合同金额的,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后,根据追加的采购计划签订补充合同, 但全部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且须满足:( 1)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2)
19、原合同金额 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 合同 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 合同 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 13、报价时,不可竞争费用均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否则报价无效。 江苏省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放在措施项目清单中(仅计取基本费)。 谈判供应商 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不可竞争费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14、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 谈判供应商 均需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15、本工程所有提供参考品牌及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 供应商 可以直接选用或采用同档次产品进行报价,施工 过程 中如
20、 发包人 发现 承包人 采用的品牌低于参考品牌的档次,则 发包人有权将该部分材料品牌按参考品牌规格型号进行调整, 承包 人必须按调整后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施工,且成交价格不予调整。 如本工程所需使用主要材料被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目录的,供应商应当使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材料。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链接查询,请各供应商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 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 16、 本工程 成交服 务费按 按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苏财购告【 2016】 31 号) 所公示的收费标准 ,按收费比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代理费 (单个 项目 最低收费不低于 3000 元) , 由成交 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具体详见谈判采购须知前附表第 1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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