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评选公示 根据中共宁津县委政法委 关于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争当“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活动的实施方案( 宁政法 20173 号)文件精神,经过政法各部门由下而上层层推荐选拔、民主测评、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初步确定范世静等13 名同志为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选,为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评选质量,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向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便 于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 0534-5221617;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宁津县委政
2、法委;邮政编码: 253400。 本公示期限为 5 天,从 2018 年 1 月 3 日至 2018 年 1月 7 日止。 附件: 1.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名单 2.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简介 宁津县委政法委 2018 年 1 月 3 日 附件 1: 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法院( 3 人) 范世静 家事案件审判团队团队长 曹希增 研究室副主任 赵兰英 立案庭庭长 检察院( 2人) 赵业福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真真 案件管理中心副主任 公安局( 4人) 刘晓海 法制信访大队大队长 李向东 刘营伍派出所所长 崔大勇 网安大队科员 魏 伟 刑侦大队科员 司法局( 2人)
3、 孟召娜 办公室主任 仇晓明 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 交警队( 2人) 康景山 督查科科长 宋 刚 五中队指导员 附件 2 第三届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简介 范世静,女, 1978 年 10 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硕士学位,三级法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 2001 年分配至宁津县人民法院,先后在立案庭、商事庭、少审庭、诉调对接中心、民一庭工作,现任家事审判团队团队长,并主持民一庭工作,从事审判工作十六年来,忠诚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出色完成了案件审理及其他工作任务 。三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400 余件,所审案件无一改判发回、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信访缠诉。先后 被德州市委评为“感动德州政法人
4、物”并立个人二等功;被德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等单位授予“德州最美青年”荣誉称号;被全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委评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曹希增同志自 2011 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审监庭、交通审判庭、研究室工作。工作中充分运用丰富的一线审判经历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底蕴,多项经验类信息、调研被省高院、中院转发,撰写的新闻稿件也多被山东法制报、德州日报、宁津报刊登。 曹希增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阳光心理咨询室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先后走进大柳中学、双碓中学、实验小学以及英华园学校义务为学生们进行普法宣传,接待了 200多名中小学生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献出了一份爱
5、心。 赵兰英同志自担任立案庭庭长以来, 热忱为民服务 ,积极落实便民服务措施, 畅通诉讼绿色通道, 扎实推进立案窗口规范化、文明化建设。 她 不断探索立案流程的科学化、高效化、便捷化, 在她的领导下,立案庭 实现了立案引导、指导释明、材料接收、审查处理、诉费交纳的全程“一站式”服务,有效提升了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 2017年,在她的带领下, 宁津法院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 3800 余件,并承担了大量的法律事务性咨询、立案指导以及释明工作。在严格依法立案的同时,以春风化雨般的“五心”标准,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立案服务, 展示了服务窗口法 官的精神风貌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赵业福同志自担任宁津县
6、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以来立足岗位谋发展,带领分管的侦查监督科、刑事执行检察局、案件管理办公室在思想政治建设、创新工作开展、规范文明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今年以来赵业福同志切实担负起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管理;带领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打造“社区矫正 e网通” ,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实效;办理案件时确保实体合法、程序合法有力地强化了法律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 王真真同志自 2010 年进入检察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政工科、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工作。王真真同志注重提高党性修养,积极认真参加党员活动,在工作中锤炼提高党性。在院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
7、,先后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能手”、“全市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全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严打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工作中,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 2017 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25 件,开展环境保护领域立案监督 3 件 4 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刘晓海,男, 47 岁,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副科级侦察员。 1990 年毕业于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学校,先后任刑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长官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二中队中队长, 2011 年 3月任法制信访大队大队长。从警 27 年来,刘晓海同志以果敢干练、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连续侦破一批
8、大案要案,参与破获各类案件千余起。认真研读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服务职能,积极推进各项公安法制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 李向 东 ,男 ,汉族 ,现年 41岁 ,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 ,现任宁津县公安局刘营伍派出所所长,三级警督警衔,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6 年李向东同志担任宁津县公安局刘营伍派出所所长,自担任所长以来,面对重重困难,毅然挑起振兴公安事业的重担,特别是今年十九大安保期间,在他的带领下,刘营伍派出所全体民警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从抓基础着手,不断落实社会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了辖区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辖区刑事、治安发案呈现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
9、全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崔大勇,男, 1975 年 4月出生, 1993 年 12月入伍, 1995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从部队转业到宁津县公安局工作,现任宁津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民警,三级警督警衔,主要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工作。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坚持科技强警的理念,刻苦钻研公安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技能,认真做好电子数据取证工作。 2017年度利用电子实验室设备共受理各警种(刑警、治安、经侦等)委托取证 34次,采集、固定和提取涉案检材 63 个,制作勘验分析报告24 份, 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谐宁津”做出了突出贡献。 魏伟,男,汉族, 35 岁,中共党员
10、,一级警司。 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宁津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 。从警以来,魏伟同志 凭着对公安事业的赤诚和人民群众的热爱,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在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连续侦破一批大案要案。魏伟同志始终以侦查破案,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风气为自己的职责, 认真分析当前禁毒形势,充分发挥禁毒部门的职能,积极推进全县禁毒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彰奖励。 孟召娜,女, 1996 年 10月 参加工作, 2003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2015年 7 月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017 年 2月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
11、在综合协调、机关管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孟召娜同志自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 , 时时处处做到爱岗敬业、身正为范,努力实现职业素养与个人素质、道德修养同步提升,真正以规范的行为、优良的作风、热情的服务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 仇晓明同志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作为 作为一名年轻的基层政法干警,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工作中,她视群众为父母,待当事人为亲人,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的接待每一位当事人,为他们解答每一个疑难问题。自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以后,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933人,累计解除社区服刑人员 743人,累计做社会调查 426 人次,累计开展学习、劳动 512次,现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 190 人,配备定位手机 190 部。 康景山,男,汉族, 53岁,大专文化程度,中共党员,二级警督警衔。 1980 年 12月参加工作, 1987 年 3月入警,1999年任宁津县交警大队财务装备科科长,从 2013 年 10月份开始担任督察科科长。在公安战线工作二十几年来,康景山同志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廉洁自律,顾全大局,将工作干在了实处,干出了实效,没有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出色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始终坚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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