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服务方案 1.项目所在区域概况 1.1 地理位置 濮阳市地图 南乐县隶属河南省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端,地处 中原 ,华北平原南部,处于河南、河北、山东三省交汇处,有大广高速、南林高速、 106 国道、 341 国道。与河北邯郸、山东聊城交界 ,境域 623 平方公里。 大(庆)广(州)高速与南(乐)林(州)高速在南乐境内交汇,南林高速东延之后在山东莘县与德商高速连接、西边在安阳境内与京港澳高速连接。 106 国道(北京 广州)与 341 国道(青岛胶南市 青海省)相交于此。西距京广铁路和京港澳高铁 80 公里,东距京九铁路 50 公里,濮阳市境内晋豫鲁铁路年底通车,郑济高铁正在规划建设中
2、将在南乐县设站。南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300 公里,西距豫东北机场 30公里,东距济南国际机场 300 公里,东距青岛口岸500 公里,沟通了南北的经济交流。 1.2 行政区划 南乐县辖区面积为 623km2,辖 4 个镇、 8 个乡: 城关镇 、 韩张镇 、元村镇 、 福堪镇 、 杨村乡 、 张果屯乡 、 千口乡 、 谷金楼乡 、 西邵乡 、寺庄乡 、 梁村乡 、 近德固乡 。 表 1.2-1 南乐县行政区划 序号 区划 面积 ( km2) 备注 1 城关镇 31 辖 16 个 行政村 2 韩张镇 43 辖 27 个 行政村 3 元村镇 60 辖 18 个 行政村 4 福堪镇 66.5 辖
3、41 个 行政村 5 杨村乡 48 辖 37 个 行政村 6 张果屯乡 55 辖 30 个 行政村 7 千口乡 63 辖 36 个 行政村 8 谷金楼乡 49 辖 25 个 行政村 9 西邵乡 48 辖 27 个 行政村 10 寺庄乡 59 辖 24 个 行政村 11 梁村乡 48 辖 21 个 行政村 12 近德固乡 49 辖 20 个 行政村 1.3 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 南乐县地处黄卫 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海拔皆在 50 米以下。西北部有沙丘分布,间有洼地。南乐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冷暖适中,无霜期长,光照充足。南乐县主要河流有卫河,境内长 21.5 公里,是河南
4、省民航运输的主要河流之一。其他河流主要有马颊河、徒骇河和潴龙河等。 南乐县农业基础较好,其特点: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气候温和,水利资源丰富,机械化耕作程度高。粮食种植面积 61245 公顷,其中:夏粮种植面积 33949 公顷,比上年增加 59 公顷;秋粮种植面积 27296公顷。棉花、油料、瓜菜和水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 913 公 顷、 6404公顷、 13532 公顷和 5023 公顷。南乐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基础较好,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是中国 小麦 、 玉米 、 棉花 、 花生 的主要产区。 南乐的工业在迅速崛起,现有国营企业 11 家,固定资产 5114 万元,年产值 4498 万元。乡镇
5、企业异军突起,已拥有百余家,产品有水泥 、 双氧水 、空气炮、棉纺、造纸等,产值 3.9 亿元。 “三资 ”企业11 家,以化工、酿造、草制品为主,年产值 1200 万元,创汇 80 万美元。南乐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市政府建设发展迅速,南乐县已实现“四通 ”。 2.普查目的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准确真实、查清底数、服务质量”原则,摸清全区农业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其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范围内农业源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建立健全农业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和服务环境经济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3.政策性文件 ( 1)全
6、国污染源普查条例; ( 2)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6 59 号) ; (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7 82 号); ( 4)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的通知(国污普 2018 15 号); ( 5)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 2018 16 号); (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7)南乐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 4.普查对象与范围 对 南乐 县范围内的第二次污染源中的农业源(畜牧业与种植业的普查)进行 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录入
7、、宣传、培训 、技术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 南乐县 农业源普查对象为纳入农业统计的农业生产活动。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按照在地原则确定普查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在地的基本区域单元。同一养殖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场区,纳入各场区所在区域普查。 根据清查后确定的普查对象开展普查工作。若发现遗漏的普查对象,应纳入普查范围,并及时报告县(区、市、旗)普查机构;发现普查对象不存在,或 2018 年 1 月 1 日后关闭且无法联系填报主体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县(区、市、旗)普查机构。县(区、市、旗)普查机构应将此类情况汇总后逐 级上报至国家普查机构。 5.普查内容 (一)种植业 1县级
8、种植业基本情况,包括县(区、市、旗)名称、农户数量、农村劳动力人口数量、耕地和园地总面积等。 2主要作物播种面积情况和农药、化肥、地膜等生产资料投入情况。 3主要作物收获方式、秸秆利用方式与利用量。 (二)畜禽养殖业 1规模养殖场基本情况:包括养殖场名称、畜禽种类、存 /出栏数量、养殖设施类型、饲养周期、饲料投入情况等。 养殖规模与粪污处理情况:养殖量、废水处理方式、利用去向及利用量,粪便处理方式、利用去向及利用量,配套利用农田面积等。 2 规模以 下养殖户:县(区、市、旗)不同畜禽种类养殖户数量、存 /出栏数量,不同清粪方式、不同粪便与污水处理方式下的养殖量占该类畜禽养殖总量的比例、配套利用
9、农田面积等。 6.服务方案 6.1 普查员的选聘 依据 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展开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 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普查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环保知识; ( 2)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 ( 3)熟悉当地基本情况 ; (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 5)具备较强法治意识、保 密意识和安全意识; ( 6)身体健康。 2.普查指导员除应具备普查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环保知识; ( 2)具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验; ( 3)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
10、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配备数量 参照下列比例合理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量。 1.普查员配备数量比例 1)每 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 3) 每 5 个行政村配备 1 名普查员 。 2.普查指导员 配备数量 比例 原则上每 10名普查员配备 1 名普查指导员 。 (三)工作程序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应在入户调查开始前完 成,选聘工作程序如下: 1.我公司采取公开招聘、推荐、自荐等方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应依据普查对象优先考虑环保机构人员。 2.对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初步人选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入选我公司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6.2 宣传方案
11、( 1)主要手段 为了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以下 3 个措施进行宣传推广。 一是深入基层,集中宣传。建立以县级为主体、街乡镇为单元、社区村为基本的三级宣传体系。充分利用属地优势,采用悬挂条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污染源普查标语等 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二是联合监察,下乡入企积极宣传。污普办的同志在监察下乡入企时,积极就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意义、内容、特点及要求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全方位解读,希望企业能有效配合二次污普工作。 三是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制定我县二次污普宣传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我县第二次污染
12、源普查工作有力有序落实。 ( 2)具体措施 a、清查工作开始之际, 县 污普办组织 需要 印制致全 县 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并在入户清查时,向每个普查对象发放。深化污染源普查宣传 发动工作; b、联合属地电视台宣传污染源普查。对全 县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培训和入户进行现场报道; 6.3 普查工作方法 6.3.1 调查表填报 普查对象根据实际生产涉及的生产现状和污染治理或排放情况,选择填报相应的普查表,不涉及的普查内容无需填报。 规模畜禽养殖场填报 规模畜禽养殖场基本 情况( N101-1 表)、 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 与 粪污处理情况 ( N101-2 表)。县(区、市、旗)农业部
13、门填报县(区、市、旗) 种植业基本情况 ( N201-1表 )、 县(区、市、旗)种植业播种、覆膜与机械收获面积 情况( N201-2 表)、 县(区、市、旗)农作物秸秆利用情况 ( N201-3表);县(区、市、旗)畜牧部门填报 县(区、市、旗)规模以下养殖户养殖量及粪污处理情况 ( N202 表);县(区、市、旗)渔业部门填报 县(区、市、旗)水产养殖基本情况 ( N203 表)。普查员现场指导普查对象填报,并利用移动数据采集终端现场核实普查对象地理坐标。 污染源普查表填报的总体要求如下: ( 1) 每个企业均应填写一套污染源普查表,对于存在多个厂区的企业,每个厂区作为一个单独的企业填报一
14、套表格; ( 2) 应完整填写污染源普查表中各指标项目,不得漏填;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填写的项目,需说明原因。 ( 3)应根据相关证件、记录、文件资料、入户调查际情况如实填写污染源普查表,并按照填表说明进行规范化填写;对于有多个来源的信息需多方核实甄别,使用时效性最好、来源最可靠的信息,并标明数据来源。 ( 4)每套污染源普查表填写完成后,需经过工作组自审和单位内审,重点审核标有 *的信息,相关审核人签字,确保调查表填写完整、规范、准确。 ( 5)参照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的通知 ( 国污普 2018 15 号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通知(国污普 2018 16
15、号) 文件中相对应的调查表进行普查填报。具体表 格 如下: 县 (区、市、旗) 种植业 基本情况 表 号: 表 区划代码 : 制定机关: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_省( 自治区、直辖市 ) _市( 区、市、州、盟 )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_县( 区、市、旗 ) 批准文号: 国统制 号 综合机关名称 (盖章) : 年 有效期至: 年月日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指标值 甲 乙 丙 1 一、农村人口 情况 农户总数 户 01 农村劳动力人口 人 02 二 、 农业 生产资料投入情况 化肥施用量 吨 03 其中 : 氮肥施用折纯量 吨 04 含氮 复合肥 施用折纯量 吨 0
16、5 用于 种植业的 农药 使用量 吨 06 三、 规模种植主体情况 规模种植主体数量 个 07 规模 种植总面积 亩 08 其中 : 粮食作物 面积 亩 09 经济作物 面积 亩 10 蔬菜瓜果 面积 亩 11 园地 面积 亩 12 四、耕地与 园地总面积 不同坡度耕地和园地总面积 亩 13 其中 : 平地面积 (坡度 5 ) 亩 14 缓坡地 面积 (坡度 5 15 ) 亩 15 陡坡地 面积 (坡度 15 ) 亩 16 耕地 面积 亩 17 其中 :旱地 亩 18 水田 亩 19 菜地面积 亩 20 其中 :露地 亩 21 保护地 亩 22 园地面积 亩 23 其中 :果园 亩 24 茶园
17、 亩 25 桑园 亩 26 其 他 亩 27 五、地膜生产应用及回收情况 地膜生产 企业数量 个 28 地膜生产总量 吨 29 地膜 年 使用总量 吨 30 地膜覆膜总面积 亩 31 地膜 年 回收总量 吨 32 地膜回收 企业数量 个 33 地膜回收利用总量 吨 34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指标值 甲 乙 丙 1 六、作物产量 吨 35 早稻 吨 36 中稻和一季晚稻 吨 37 双季晚稻 吨 38 小麦 吨 39 玉米 吨 40 薯类 吨 41 其中:马铃薯 吨 42 木薯 吨 43 油菜 吨 44 大豆 吨 45 棉花 吨 46 甘蔗 吨 47 花生 吨 48 七、秸秆规模化利用
18、情况 秸秆规模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49 其中:肥料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50 饲料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51 基料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52 原料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53 燃料化利用企业数量 个 54 秸秆规模化利用数量 吨 55 其中:肥料化利用数量 吨 56 饲料化利用数量 吨 57 基料化利用数量 吨 58 原料化利用数量 吨 59 燃料化利用数量 吨 6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 1.本表由县( 区、市、旗 )农业部门 根据统计数据填报 ; 2.规模种植指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 100 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 50 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 25 亩及以上,园地面积达到 100亩及以上; 3.审核关系: ( 1) 08=09+10+11+12; ( 2) 13=17+23=14+15+16; ( 3) 17=18+19; ( 4) 20=21+22; ( 5) 23=24+2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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