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执行程序的流程,第一节执行开始 第二节执行中止 第三节执行终结 第四节执行回转,一、界定: 二、申请执行: 三、移送执行: 四、委托执行:,第一节执行开始,一、界定,内涵: 执行开始即执行程序的启动。 执行程序启动的方式: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开始有三种方式: 1、执行债权人申请启动; 2、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而启动; 3、因接受其他法院的委托而启动。,二、申请执行,内涵: 申请执行是指,执行债权人在对方当事人拒不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之给付内容时,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诉讼行为。 程序环节:(三个) (一)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 (二)审查、受理申请:(审查的内容) (三)预交执行费:否则按撤回申请处理。,(一)提出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继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间继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二)审查、受理申请:(审查内容),1、法律文书是否已经生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