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医院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医院工作人员临时到市区(不包括各县,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交通费。上级机关举办的指令性会议,并且不包含学术会议、业务培训容的按差旅费管理;包含培训容的按外出培训的有关规定管理。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禁无实际容、无 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禁以任名义和式变相旅游,禁进行无实质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见附件1、XX 医院出差审批单)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