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司法机关的职权和职能,一、法院的职权和职能概述,作为司法职能的一部分,法院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认定事实 认定事实,是各国司法机关的首要职能。因为法院是独立行使职权的,加上有一整套详细的证据规则,因此由法院来认定事实是比较适宜的。在刑事诉讼中,普通法法院采用“控告制”程序。大陆法系法院采用“纠问制”程序。,2、解释法律 解释法律,是各国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当法律只作原则性规定,而个案遇到的情况各不相同时,要将法律规定付诸实施,必须由司法机关对法律进行解释,并在具体的案件中确定适用何种法律规范。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判例没有约束力,只适用成文法,因此法律解释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解释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创制法律。 3、法官立法 在英美法系国家,司法判决起着一种立法的作用。行使司法审查权是最明显的法官立法形式。,4、制定内部规则 法院制定内部规则,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制度,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菲律宾等国通行。在英国,享有规则制定权的是由大法官、首席法官等组成的规则委员会。一般民事诉讼方面的规则,除口头讯问证人、有关证据规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