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代建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时 间:二一八年八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2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4投标须知前附表 .5一总则 .7二招标文件 .8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五开标及评标 .12六授予合同 .14七履约保证金 .14第三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 .15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 .18格式1、投标报价表 .19格式2、投标函 .20格式3、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 .21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2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格式6、项目代建
2、保修服务承诺书 .24格式7、拟选派本项目管理人员一览表 .25格式8、项目代建管理方案 .26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 式 .27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58一、评标定标原则 .59二、评标组织 .59三、评标内容 .59四、评标 程序 .59五、符合性审查 .61六、详细评审 .622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3投标邀请函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就 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代建 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代建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1. 招标内容:本招标旨在选定 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代建单位。
3、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单位应完成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与委托人共同组织设计优化工作,进行项目建设策划,在项目实施阶段,代表委托人进行设计管理、协助开展项目征拆相关工作、项目前期报建管理、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2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获取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获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招标文件价格:500元人民币。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
4、止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5.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6.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7.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53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
5、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韦工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列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室邮 编:510070电 话:020-37662579、13710638242传 真:020-37662595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 日4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5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 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代建工程概况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区发改局核定项目总投资13183万元。其中,建安费11406万元,其他费用1149万元,预备费用62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新建苗圃东侧路、西侧路、北侧路三条道路,总长约1.816千米。其中,苗圃东侧路,北起岭头路,南
6、至永顺大道,全长约543.095米;苗圃西侧路,北起岭头路,南至永顺大道,全长约965.563米;苗圃北侧路,西起苗圃西侧路,东至岭头路,全长约307.572米。三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标准段为20米,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工程等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建设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项目总投资 13183万元项目代建服务费暂定 297.745 万元 。本工程在代建单位委托前,建设业主已开展部分前期管理工作(已完成可研、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设业主按此阶段与代建单位交接),占整个代建管理工作的比例为6%,双方同意按该比例扣减代建费用,扣减后代建服务
7、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79.8803 万元。项目工期 施工工期为 12 个月,代建服务期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内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壹 万元整2.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
8、州市天润路支行5.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5款。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答 疑1.本项目采用网上答疑方式。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6.1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CD-R光盘)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9、分6开 标 会 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20-37662579、13710638242传真号码:020-37662589 7一总则1. 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代建1.2 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1.3 项目概况:长岭居中冶地块周边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已由区发改局批复总投资13183万元。其中,建安费11406万元,其他费用1149万元,预备费用628万元。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包括:新建苗圃东侧路、西侧路、北侧路
10、三条道路,总长约1.816千米。其中,苗圃东侧路,北起岭头路,南至永顺大道,全长约543.095米;苗圃西侧路,北起岭头路,南至永顺大道,全长约965.563米;苗圃北侧路,西起苗圃西侧路,东至岭头路,全长约307.572米。三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标准段为20米,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绿化工程等。1.4 项目总投资:13183万元1.5 本项目代建服务费:以区发改局批准的项目投资值作为代建费用计算的基数,代建服务费暂定为297.745万元。(本工程在代建单位委托前,建设业主已开展部分前期管理工作(已完成可研、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建设业
11、主按此阶段与代建单位交接),占整个代建管理工作的比例为6%,双方同意按该比例扣减代建费用,扣减后代建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79.8803万元,代建服务费最终以相关财政主管部门结算审定价为准)1.6 招标内容:由代建单位按照代建合同的约定,为本项目提供包括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以及协调项目范围内的部分村落民居的拆迁,并协助开展项目征拆相关工作。1.7 项目工期要求:
12、施工工期为 12个月,代建服务期从取得中标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勘察设计、规划报建、监理、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等实施过程中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2.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3. 保密事项3.1 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内容、图纸等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除非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应招标8人要求,投标人须归还招标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4. 投
13、标人知悉4.1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5. 保证5.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现场踏勘、答疑6.1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2 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有关安排。6.3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 日
14、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6.4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6.5 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6.6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6.7 招标答疑纪
15、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6.8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7. 投标费用7.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的组成9本招标文件由下列具体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项目代建管理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内容格式第五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分办法和标准9. 招标文件的确认9.1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
16、完整性,如有残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9.2 投标人应毫无遗漏地审阅招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10.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0.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报价表(按格式1)12.1.1 投标报价是指代建服务费的报价。代建服务费不含建设单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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