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实施清单及运行流程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施工审查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2 基本编码 G61001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审查子项名称 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4 事项名称办理项名称5 实施主体 自治区人防办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2 楼综合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咨询电话
2、 07715773653/5773486/5773681/558326711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1559584512 设定依据1. 【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41 号,2012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13 实施对象
3、 在全区城市(含县城)规划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 2 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15 权限划分桂人防办字【2018】80 号第六点 :“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由自治区人防办审批,其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设区市、县级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6 行使内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二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报建联审,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自治区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
4、建筑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的报建联审,负责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防护设计(施工)审查。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7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1 【地方性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41 号,2012 年 1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城市规划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第十七条 依法应当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工程同步修建,其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纳入基本建设计划
5、。第十八条 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当坚持就地自建为主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可以提出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申请:(一)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低于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三)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五)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少于一百五十平方米的。第十九条 易地建设申请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经工程建设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建设单
6、位在工程报建时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易地修建。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单位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代替防空地下室的建设。 3 第二十条 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
7、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建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减免项目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不得批准减免、缓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 号) (五)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3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
8、103 号)(三)落实扶持鼓励政策。 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予以免收。4 【规范性文件】国家四部委文件规定:第四十五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第四十七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 10 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 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 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二)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2000 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 25修建 6 级(含)以上防空地下
9、室;(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 25集中修建 6 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按二、三款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一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 4%5修建;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按照 34修建;三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 23修建。(四)新建除一款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B 级防空地下室;(五)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 6B 级防空地下室。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10、5 【规范性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转发国家四部委文件规定中第二点: 4 全区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四部委有关文件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情况,按国家规定下限执行。6. 【国家标准规范 】 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规范 (GB50808-2013)规定:城市居住区配建各类人防工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7. 【国家标准规范】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划、施工设计必须符合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808-2005) 、 人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RFJ06-2008) 。20 申请材料详见
11、附件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申请材料清单环节名称 【中介服务】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结时限 【受理前】7 个工作日(不含反馈意见后设计单位的修改时间)21 特殊环节( 含 中 介 服 务 )实施依据1.【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2.【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
12、第四条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审查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查。其中,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只进行人防专项审查。第十三条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二) 防空地下室 7 个工作日。22 审查方式及 标准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以当面补正的,允许申请人当面补正,不可以当面补正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须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程序;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二、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13、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签印。 5 5所有复印件标注“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单位印章。6. 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防护单元、防护(化)等级、战时功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要求,并与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要求一致,已经办理完整的质
14、量监督手续及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7.易地建设的项目,实际施工图设计文件与规划许可条件一致,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缴费面积及金额与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易地建设规划审查意见书要求一致。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本阶段不收费。 (说明:按照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不收费;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由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在规划审查阶段按照规定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26 结果名称 1.关于 XXXX 项目(XX 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2.关于 XXXX 项目(XX 栋)防空地
15、下室易地建设施工审查意见书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4-1、附件 4-2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1申报施工审查阶段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什么要求?答:对于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施工图纸须先经具备人防工程审图资格的机构审查合格加盖审图章、公章,并出具审图报告;对易地建设的项目,其施工图纸由具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审图资格的机构审查加盖审图章、公章。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2新建民用建筑在办理报建手续时,在人防方面有什么要求?答: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
16、,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标准修建战时可 6 用于防空的地下室。3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需要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定吗?答: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核定须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批人员按规定核定,核定人员须签名。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合法性,按照实施条件对项目建设提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初步审查意见。3决定责任: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许
17、可的,送达并信息公开;不予许可的,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5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 符 合 法 定 条 件 的 材 料 不 予 受 理 、 许 可 的 ;2不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交的全部内容的;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18、的理由的;6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7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8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 7 廉政风险点附件: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申请材料清单2.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流程图2-1.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示范样本)2-2.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表(示范样本)2-3.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示范样本)3-1 广
19、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空白表格)3-2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表(空白表格)3-3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空白表格)4-1 关于*项目(XX 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施工审查意见书(格式样本)4-2 关于*项目(XX 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施工审查意见书(格式样本)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高 政务服务窗口 首问责任人2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低审批办负责人或窗口首问责任人3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中审批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44对特定关系
20、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议,受他人请托,打招呼或产生影响审批公正性的行为高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行政审批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执行;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处务会研究报主任办公会审定。各环节有关人员备注 特殊环节:本权力事项无特殊环节 8 附件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申请材料清单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材料类型(原件/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材料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一)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
21、查提供下列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第四条 原件 否 3 A4 纸 必要可登陆广西人民防空网()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下载打印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2具有人防工程审图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表(含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第四条 原件 否 3 A4 纸 必要可登陆广西人民防空网()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下载打印格式各专业负责人签
22、名、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修建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3具有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暖通、水电等全套施工图纸)(含电子光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第四条 原件 是 2 按 A4纸折叠 必要 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审图负责人签字、盖设计、审图专用章,设计、审图单位公章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 9 4经审查合格的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
23、)第四条 原件 是 2 按 A4纸折叠 必要 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审图负责人签字、盖设计、审图专用章,设计、审图单位公章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原件 否 3 A4 纸 必要申请人可登陆广西人民防空网()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下载打印内容填写完整、建设单位法定代表签字、盖章,质监部门签字盖章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6经批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规划审查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复印件 否 1 A4 纸 必要 人防主管部门 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7经批准的
24、关于XXXX 项目(XX 栋 XX 栋)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第四条复印件 否 1 A4 纸 必要 人防主管部门 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 10 (二)易地建设项目施工审查提供下列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防护设计(易地建设)施工审查表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2009282 号)第四条原件 否 3 A4 纸 必要申请人可登陆广西人民防空网()办事指南行政许可下载打印经办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
25、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复印件(核原件) 否 3 A4 纸 必要 专业负责人签名、项目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与原件无异”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3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资格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电子光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原件 是 2按 A4纸折叠 必要 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审图负责人签字、盖设计、审图专用章,设计、审图单位公章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4经批准的关于XXX 项目(XX栋)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规划审查意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八条、十九条;复印件 否 1 A4 纸 必要 人防主管部门 申请易地(或减免)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项目施工审查阶段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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