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文件汇编二 0 一五年元月目录一、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二、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三、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四、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五、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制度六、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七、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八、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九、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十、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十一、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督导员岗位职责十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为贯彻教育部关于
2、提高教学质量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使我院的教学过程管理制度化,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工作条例。第一条 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成立常设性的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及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两级督导组织。院教学督导办公室组成人员: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一名,负责管理督导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导员若干名,由学院聘任,除在职的专家外,可聘请本院具有副高职称资格以上的退休教师担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聘任本部门内优秀教师为督导员。教学督导员一般应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教学和教
3、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规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的同志担任。第二条 院督导办公室的职责(一)院级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对学院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二级学院及教研室职责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所属教研室的建设、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以及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院督导办公室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座谈、讨论会、检查教学文件、抽查学生作业、考察实验操作等形式,了解教师备课、上课、教研活动、实验、实习、考试等各教学
4、环节的实施情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为教务处的教学过程管理提供意见,指导并督促我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三)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四)指导中青年教师,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五)组织督导委员会成员学习研究现代高等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管理、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交流,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第三条 督导教学工作的原则和方法(一)深入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综合分析准确评估。(二)
5、对教学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维护督导工作的严肃性。(三)院督导小组听课原则上不事先通知,以了解教学过程的实际状态;集中安排的听课活动,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必须经过督导老师的集体讨论,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方能向授课教师反馈。对教师授课情况的评价出现意见分歧时,应采用跟踪听课的办法取得一致,评价务求客观、公正、合理。第四条 院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制度(一)检查听课制度。督导办公室每学期须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每人每月坚持听课数次并填写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及登记表:不定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监督、指导。(二)会议制度。督导办公室每月召开 1 次例会、每学期召开
6、一次汇报总结会:参加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三)汇报制度。督导办公室每月底把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及登记表、教学工作及其他问题以书面形式汇集给督导办主任,每学期结束前督导办公室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五条 督导办公室的职权和待遇(一)对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二)对教师教学情况有评议权。(三)对教师的职务晋升和学院工作大政方针,包括教学计划的制订有建议权。(四)对教学改革工作有参与权。(五)聘请退休专家的待遇参照在职人员的标准。第六条 本工作条例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七条 本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
7、导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的组织与管理,明确教学督导员的职责与权限,结合学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的实际情况,学院研究决定重新组建教学督导室,并制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一、教学督导员的职责范围 在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教学督导员负责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监督、指导、检查与考评,其具体职责范围如下:1. 监督、指导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备课、讲课、设计、实验、实习、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 1 次,并填写好听课纪录。2.
8、 协助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志、教案、讲稿、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3. 督促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检查、评价、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4. 积极为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提供参谋与咨询建议。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教学职能部门推荐先进典型或提出改进意见。5. 每学期适当组织师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学习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及建议。6. 根据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每学期拟定的教学督导计划,
9、按期完成督导任务,并将评议记录、总结及时报送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7. 按时参加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的教学督导例会,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拟定调研任务。每学期末要认真总结一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并写出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书面总结报告。二、教学督导员的聘任、组织管理与待遇 1. 教学督导员的条件:具有一定的修养和政策水平,对教育教学理论有较深造诣,热爱教育研究;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经验。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愿为学院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服务。2. 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办法:由教学部门从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中推荐,经学术委员会审查,由院长聘
10、任,任期两年,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3. 组织管理:由教学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处理教学督导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教学督导员要按教学督导办公室每学期拟定的教学督导计划开展工作。教学督导办公室应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教学督导员业绩的主要依据。4. 教学督导员的待遇:在职人员,其督导学时数记入教学工作量,并按规定计发酬金;外聘人员,按学院聘用教师的职称规定计发酬金。每学期由教学督导办公室对教学督导员进行考评,对优秀者给予表彰。三、教学督导员的权限1. 教学督导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各教学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对干涉、阻挠教学督导员行使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批评或处理
11、。对教学督导员工作的意见反映,应通过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处理解决。2. 教学督导员有权代表教学督导办公室参加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参加教学管理、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3. 教学督导员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是每学期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可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四、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督导组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应及时报送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办公室存查。有关工作职责如下:1. 按照学院有关教学文件和要求检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情况;2.
12、 组织和参与二级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活动;3. 组织二级学院范围的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督导组对教师进行考核性听课时原则上每次至少安排 2 名督导人员,并同时进行学生测评,听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评价的书面记录交二级学院教学科存档;4. 组织二级学院教风、学风和师资状况调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5.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在行政上接受二级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职能部门的指导;6. 听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反映,本单位的问题二级学院领导负责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向学院领导汇报
13、后协调解决;7. 完成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对照各二级学院的教学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通报教务处。二、常规教学检查:分学期初、期中、期末三次进行。通常情况下,会同教务处、督导办协同进行此项工作。主要检查内容为:教师的教案、批改作业、各二级学院教学检查活动及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等。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意见并促其整改。原则上每次检查后向各教学单位发出书面通报。三、理论课教学检查: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途径为听课。主要内容有:教师的仪表、教态、备课、教学思路、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课堂管理、课堂教学效果。就上述内容听课后及时作出评价、及时交流。督导室人员一学期听课不少于 20 节。四、实践(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实验、实训室检查实践教学开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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