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听课制度(2018 年 6 月 修订)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领导,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建立本制度:一、听课制度1. 学院各级领导要把听课作为教学管理的常规性工作列入工作日程;上课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应把听课作为教研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遵守学院听课制度。2.各系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制定教师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开展教学观摩及教学经验交流活动。3.听课人员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听课表,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4. 听课记录本和听课评课记录表要定期上交各系,由各系负责分析汇总,并将
2、听课意见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5.听课人员的课堂教学评价应列为授课教师的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二、 听课要求1. 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4 学时,其中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6 学时。教学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学时。2.各系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8 学时;教研室主任不少于 8 学时;教师不少于 8 学时。三、 听课组织1.各系计划安排观摩教学课程,或根据课程表随机选课。各级领导听课均采取随堂进行的方式。听课后填写听课评课记录表,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2. 各系对听课评课记录表进行整理和保管,向相关教师转达对所听课程的意见和要求,分析研究教学工
3、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3.各类人员应做到听课有计划,有节奏,防止“前松后紧”或者“前紧后松”突击完成听课任务等应付现象。应注意选择被听课对象,应尽可能选择不同时段、不同科类、不同课程、不同教师的课程,应重点听取新进教师、青年教师的课程。四、 听课内容1.听课涉及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2.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主要指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目的;教学基本功、课型特点、教学环节;控制课堂能力、课堂气氛、板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仪表教态;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等。3.教学环境。主要指教室卫生、灯光照明、教学设备运行等情况。4.向教师、学生了解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
4、的问题及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听课评课记录表(2018 年 6 月 修订)课程名称 授课学生(专业、年级)授课教师 教师所在系听课时间 听课地点听课人员 学生出勤 人数听课类型 校领导听课 同行听课教师授课情况:请您对以下项目做出评价,在相应栏处打“” 。评定等级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优秀良 好合格不合格教学规范 遵守教学纪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全程、全方位育人。教学态度普通话讲课,语言清晰、流畅、生动、语速节奏恰当;教态自然得体,精神饱满,亲和力强。教学内容信息量、知识深度和广度适宜;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
5、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教学方法讲课条理清楚,重点突出,举例恰当;教学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运用启发式教学,鼓励学生思考和讨论,师生交流与互动积极,注重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教学组织应变能力和控班能力强,课堂教学秩序好。善于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教学活动;采用过程评价手段,鼓励、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教学过程安排合理,各教学环节衔接好。教学效果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学生上课注意力集中,主动学习意识强,基本掌握有关知识与技能,完成教学目标。综合评价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对该课程印象最深的肯定看法是: 对改进和完善该课程的建议是:评课人(签名): 年 月 日说明:1. 如果教学规范的评价为“不合格” ,则总体评价为“不合格” 。2. 本表可从教务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