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1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 : 2018-000680-1309-179s(DZQHGC-20180006) 招 标 人 :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代理单位: (盖章)二一八年二月一日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2目 录第 一 卷 .3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1附件:评标详细程序 .25附件 B:废标条件 .33第四章 合同条
2、款及格式 .3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5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35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36附件二: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39附件三: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40附件四: 预付款担保格式 .41附件五: 履约担保格式 .42附件六: 支付担保格式 .45附件七: 质量保修书格式 .48附件八: 廉政责任书格式 .5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31、工程量清单说明 .532、投标报价说明 .533、其他说明 .56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58第二卷 .82第六章 图 纸 .82第三卷 .83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 .83第 四 卷
3、.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1三、授权委托书 .92四、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93五、投标保证金 .9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5七、施工组织设计 .96八、项目管理机构 .105九、拟分包计划表 .109十、资格审查资料 .110十一、其他材料 .111第九章 资格后审 .112评标细则: .114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3第 一 卷第 1 章 招标公告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招标公告2018-000680-1309-179s1. 招标
4、条件本招标项目 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已由 齐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齐发改复字【2017】119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位于齐河县潘店镇庙杨村,建筑面积 6488.74m2,合同估算价 1200 万元,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 房屋建筑工程 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贰级及以上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18 年 02 月 05 日至 2018 年 02 月 09 日。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均可登陆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报名。3.投标人须是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的单位并验证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重要说明:投标人首次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5.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号。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4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 万元,交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重要说明:招标文件一经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免费发布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
7、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潘店镇 地 址: 齐河县新华路 207 号邮 编: 251100 邮 编: 251100联 系 人: 刘兆峰 联 系 人: 王晓华电 话: 13853401219 电 话: 0534-5626999
8、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发布人: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 年 2 月 2 日 详见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 齐河县潘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刘兆峰电话 :13853401219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晓华电话:0534-56269991.
9、1.4 项目名称 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1.1.5 项目建设规模总面积:6488.74m2(小学教学楼:4023.46 平方米;幼儿园综合楼:2465.28平方米)1.1.6 建设地点 齐河县潘店镇庙杨村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03月 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03月 10日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提供 2015年、2016
10、 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资料。业绩要求: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信誉要求:具有在市场中所获得社会上公认的信用和名誉。项目经理资格: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6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实地考察。(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
11、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年 02月 12日 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年 02月 13日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3月 06日 09时 30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招标文件补充资料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3.4.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5万元。1.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15 万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2.收款人: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齐河支行营业部代理银行电话:0534
12、-5324124、13375341720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支票(含转账支票)交纳:投标人(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或包(以下简称“标段”)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对应的虚拟子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标段要求交纳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03月 05日 16时 00分,逾期不予受理。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7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无效。6.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或者有多个项目同时招标的,投标人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对应不同账号。7.投标人交
13、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段、包)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8.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9.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单位须持该项目的中标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交款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单位保证金退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
14、)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招标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 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主管科室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投标人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主管科室查验资料合格后,在 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相关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
15、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8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意见,暂扣有关企业投标保证金。(具体流程参照齐河县政府采购及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退付指南)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保证金交纳时,须在用途栏(款项来源)中注明项目名称。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
16、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加盖骑缝章。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黄河大道 10号,政务中心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03月 06日 09时 30分开标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注:为保证开标会议程序顺利进行,建议投标单位可以提前半个小时,即 09时 00分前抵达开标会议现场,有序的签到;递交投标文件、资质证件等资料)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推选代表现场检查唱标顺序
17、:按签到顺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910.1词语定义10.1.1 同类工程 同类工程为已完工程面积 4000以上公共建筑工程。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行业主管发布的通告为准。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1992089.01元(其中小学教学楼:7347815.63 元;幼儿园综合楼:4644273.38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为废标)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
18、式()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 )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
19、章“评标办法”。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齐河正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齐河县潘店镇庙杨学区中心小学及幼儿园全面改薄项目 10委托代理人以及报名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日。10
2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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