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34 ,大小:381.50KB ,
资源ID:514533      下载积分:20 文钱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省得不是一点点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51453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附表2合浦本级暂时保留证明事项.DOC)为本站会员(国***)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附表2合浦本级暂时保留证明事项.DOC

1、- 1 -附表 2 合浦县县本级暂时保留证明事项序号 证明设立部门 证明事项名称 涉及行政权力、公共服 务事项名称 开具证明单位 证明设立依据 备注1 县档案局 查阅档案介绍 信或证明 档案利用服务要求查档的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二十条规定 保留2 县公安局 住所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军队团级以上 单位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项 军人(含武警)3 县公安局 退车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汽车经销商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二十九条(五)项 4 县公安局 报废机动车回 收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机动车回收企 业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二

2、十七条 5 县公安局 已注销企业的 注销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1 项 6 县公安局 机动车灭失证 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机动车灭失发生地的有关部门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八)项 7 县公安局 住宿登记证明 机动车登记业务 公安机关业务 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124 部令)第六十四条(四)8 项 外国人才需开 具此项证明- 2 -8 县公安局 住所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 验 部队团级以上 单位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 (139 部令)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含武警) 9 县公安局 身体条件证明 机动车驾驶

3、证核发、审 验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医疗机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二章第二节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四节第八十二条10 县公安局 复员、转业、 退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 验 军队、武装警 察部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 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第一项11 县公安局 学籍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 验 学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 二章第二节第二十条属于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申请人才需开此证明12 县公安局 消防意见书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 可 消防部门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13 县公安局 房屋产权证产 权查询证明申报居住登记、

4、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不动产交易中心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 (桂公网传201772- 3 -号)14 县公安局 合法稳定住所 证明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个人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或单位出具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

5、发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 (桂公网传201772号)15 县公安局 缴纳社会保险 查询证明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 (桂公网传201772号)- 4 -16 县公安局 亲属关系证明申报

6、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 (桂公网传201772号)保留。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出具。17 县公安局独生子女证明或派出所调查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公安派出所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18 县公安局凡申请迁入农村地区的户口,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村委会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19 县公安局 安置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 5 -发20122 号)20 县公安局 单位接收证明户口迁移审

8、批、户口登记 接收单位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1 县公安局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家属随军的证明和所在部队单位的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师旅机关政治 部门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2 县公安局 干部(职工) 调动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县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

9、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3 县公安局机关单位人事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机关单位或用人单位、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桂公网传201772 号)24 县公安局 就读证明 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 住证 教育系统 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 6 -通知 (桂公通2016302 号)、关于传发的通知(桂公网传201772 号)25 县公安局 肄业证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教育系统1958 年

10、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6 县公安局 退(转)学证 明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教育系统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7 县公安局 收养登记证户口迁移审批、户口登记 民政局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28 县公安局对以购房或经商为由落户城

11、镇并实际长期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居民,原户口迁移审批 当地集体经济 组织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 7 -则上不受理其要求将户籍迁回原籍农村的申请。因其它原因已返回原籍农村居住生产生活的,经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证明。发20122 号)、关于对城镇居民要求迁回原籍农村落户问题的批复(桂公复20121 号)29 县公安局 死亡证明 户口登记居(村)委会、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人民法院。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

12、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1、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居(村)委员、单位或卫生防疫部门核实出具;2、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的,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核实出具;3、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人民法院核实出- 8 -具。30 县公安局 性别鉴定证明 户口登记国内三级以上(含)医院、公证部门、司法鉴定部门1958 年 1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桂法制发20122 号)31 县文化体育和 广播电视局 场所合法使用 证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13、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记事项备案;艺术考级机构组织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 号)第十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8号)第十六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8 号)第九条;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14、;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 36 号第五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 3 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八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9 -或委托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备案;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初审)32 县文化体育和 广播电视局 营业场所产权 证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

15、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登记记事项备案;设立、变更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美术品进口经营单位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备案;艺术考级机构组织或委托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备案;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63 号)第十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3 号)第十三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九条;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十六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

16、办法第二十条;电影管理条例第九条;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有产权证,但由于无法提供的,需开具营业场所产权证明33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境外人员居住的公寓须提供涉外房产证明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条- 10 -34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200 人以上须有公安机关认可的证明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公安机关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35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银行资信证明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审查金融机构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36 县林业局经营场所、生产用地的权属证明以

17、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国家林业局发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 7 条37 县林业局 林权证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区直国有林场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 法第七条只针对需要临时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情形38 县林业局 木材来源证明 木材运输证核发 乡镇林业站等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证管理规定 (桂林政发201336 号)第十一、十二条规定39 县林业局 土地权属证明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证书核发所在村委及乡镇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章二十六条40 县林业局 治理所需的资 金证明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银行或会计事 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 章二十六条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