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所碩士班及學士逕修博士班預備研究生申請書目前學號 姓名聯絡電話 Email審核結果 (由電子所辦註記)資格:限本校電機系大學部修畢三學年之在學學生。申請期限:107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一)起至 107 年 3 月 5 日(星期一)止。繳交資料:申請書、歷年成績單、研究所就學計畫。審查方式:由本所招生及學術委員會依繳交資料進行審查。注意事項:1. 取得預研生資格者,仍須先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或一般生入學考試,或依本校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規定,申請逕行修讀本所博士班,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所碩、博士班研究生資格。2. 預研生成為正式碩、博士班研究生後,在學士班期間
2、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學分,未計入學士學位畢業學分之部份 ,可享有抵免碩士班課程學分至多 18 學分之優惠,惟申請抵免之學分仍需符合本所 【研究生抵免學分辦法】之規定,並經本校教務單位核可。電子所申請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一、申請擬抵免之課程必須為電機資訊學院所開授之課程,並經指導教授同意。二、用以抵免之課程必須為研究所課程,且須為滿足原學位最低畢業學分數要求以外之專業課程。三、用以抵免之課程成績須達八十二分或 A-(含)以上。四、碩士班研究生未曾入學就讀其他碩士班研究所者,最多可抵免六學分;曾入學就讀其他碩士班研究所者,最多可抵免九學分。五、博士班研究生最多可抵免三學分。六、以於外院或外校修習之課程申請抵免,必須經擬抵免課程之授課教授同意。七、抵免課程如以學分多者抵免學分少者,則以少者登記;學分少者不得抵免學分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