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7-2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设备的维修、更 换、停用、拆除批准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批准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5 实施主体 象州县环境保护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象州县环境监察大队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象州县象东新城规划路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咨询电话 0772-4360942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2-436240412 设定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2、现场监督检查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19 号,2011 年 12 月 30 日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2012 年 2 月 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9 号公布,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事先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经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接到报告后,可以组织现场核实,并在接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
3、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13 实施对象 象州县辖区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企事业单位14 行使层级 市、县两级分级管理。215 权限划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2011 年 12 月 30 日环境保护部 2011 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2012 年 2 月 1 日环境保护部令第 19 号公布,自 201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第八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事先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
4、告,经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同意后方可实施。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接到报告后,可以组织现场核实,并在接到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在发生故障后十二小时内向有管辖权的监督检查机构报告,并及时检修,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运行。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16 行使内容 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提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的申请进行审核、答复。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5、。18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19 实施条件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拆除或者停运20 申请材料 见附件 2环节名称 现场核实。21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已包含在办理时限内,不另计办理时间。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
6、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3纸的规格装订;2.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批准同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的文件。27 结果样本 无。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
7、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邮寄/自取。33 运行系统 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监控设施停运期间是否能够不报送数据?答:停运期间,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采用手工监测等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并报送监测数据。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受理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提出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等的申请。2.核实责任: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确需维修、更换、停用、拆除的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报告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决定结果。3.决定责任: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及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相关人员陈述等情况作出结果,制作决定文件及在广西重点污染
8、源自动监控平台上完成审核给出结果。4.送达责任:将决定文件送达当事人,并根据需要抄送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局。5.监督责任: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在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及时受理的;2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提出的不符合事实的申请予以审核同意的;43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在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环境影响;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5廉政风险点
9、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受理核实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现场核实情况时没能严格检查、把关低监察大队经办人监督检查环节: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在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期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到位低监察大队经办人、负责人。3批准环节:对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在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期间的情况进行批准低1.严格执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2.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局务会审定。 环保局分管领导。附件: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批准流程图2.申请书示范
10、文本6附件 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设备的维修、更换、停用、拆除批准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排污单位或者运营单位提交报告材料环境监察大队组织现场核实(限 2 个工作日)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审查并提出意见(限 2 个工作日)申 请 材 料 不 齐 全 、不 符 合 法 定 形 式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作 出 不 予 受 理 决 定 ,并 告 知 向 有 关 单 位 申 请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 属 于 本 单位 职 权 范 围 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制作文件并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同时在广西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上完成审核任务(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分管局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 1 个工作日)7附件 2公司(单位)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 设备的维修、更 换、停用、拆除报告象州县环境保护局:我公司(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设备已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因原因,需要在 时段 对 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停用、拆除。设施不正常运行期间,我单位将采取人工采样监测方式报送数据,监测方案见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公司(单位)年月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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