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顺延申请报告施工单位:广州山水怡人园林生态有限公司 致: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深圳市恒浩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由我司承建的立新湖环湖绿道贯通工程施工工程合同工期为240天(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8日,竣工日期2018年1月15日),因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时完工:1、 栈道上部结构部分优化调整。由于原设计栈道基础结构因施工场地及土质等因素限制,原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静压管桩的施工方法没办法实施,现调整成了按不同地段分别进行微形桩、水泥搅拌桩和天然基础等方法处理。由于基础调整,其相对应的承台、地梁、柱子和板面结构由设计单位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微形桩、水泥搅拌桩施工工艺比原设计采用高强度预应力混凝土静压管桩工序多施工时间长,固增加施工工期(详宝福会纪201720号工作会议纪要)。2、 C区栈道调整及挡墙地基处理:B区与C区连接部位原设计规划为人行小出入口(门球场旁),因该出入口靠近规划停车场,到时出入人流量较大,考虑到出入口的整体美观、协调,会议原则同意B区与C区连接部分的栈道结构调整成挡墙,挡墙围合的区域用于出入口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