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泸 溪 县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 文 本(2016 年修订版)(送 审 稿)泸 溪 县 人 民 政 府二 一 六 年 十 二 月I目 录前 言 .1第一章 总则 .1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 .1第二节 规划原则 .1第三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 .2第二章 区域概况 .2第一节 地理区位概况 .2第二节 自然环境概况 .2第三节 经济社会概况 .3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3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征 .4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4第四节 土地利用潜力 .5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5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背景与目标
2、 .5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5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6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7第一节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7第二节 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8第三节 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9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9第一节 农用地布局 .9第二节 城镇用地布局 .10第三节 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11第四节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11第五节 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11第六节 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11第七节 生态用地布局 .12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用途管制 .12第一节 土地用途区的划分 .12第二节 土地用途区管制 规则 .13第八章 加强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 .15第一节 严格耕地保护 .
3、15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 .16第三节 提高耕地质量 .16第四节 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17第九章 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8第一节 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8第二节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配置 .18第三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19第四节 严格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19第十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21II第一节 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1第二节 推进土地生态治理 .21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2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23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23第二节 中心城区扩展方向及扩展边界范围 .23第三节 中心城区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23第四节 中心城
4、区用地总体布局 .23第五节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4第六节 中心城区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及评估 .24第十二章 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 .24第一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24第二节 乡(镇)级土地利用调控重点 .24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7第一节 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27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27第三节 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 .28第四节 探索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新机制 .29第五节 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 .29第十四章 附则 .30附 表附表 1 泸溪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31附表 2 泸溪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2附表 3 泸溪县土
5、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33附表 4 泸溪县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 .33附表 5 泸溪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布表 .34附表 6 泸溪县建设用地控制表 .34附表 7 泸溪县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5附表 8 泸溪县水利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6附表 9 泸溪县城市基础设施类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7附表 10 泸溪县工业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39附表 11 泸溪县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41附表 12 泸溪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规划表 .43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1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
6、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着龙头作用。泸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实施以来, 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强依法用地意识等方面的成效尤为显著。然而,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为落实这些新要求,并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447 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
7、201446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泸溪县 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编制泸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6 年修订版)(以下 简称规划)。泸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是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基于泸溪县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新形势和新背景,从严格保护耕地、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出发,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维护土地生态安全,提出保障规划实施的有效措施,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第一章 总则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
8、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四个全面” 的总 体要求和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抓住“ 新型城镇化”、 “武陵山区扶贫”等重要战略机遇, 结 合泸溪“十三五” 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揽, 围绕创建“ 工业强县、生 态名城”的总目标,坚持“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 “四化两型” 发展路径、 “三量齐 升” 发展主线,大力实施“ 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 战略,全面落 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不
9、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坚持从保障粮食、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持耕地保护数量和质量并重;积极推进土地整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2三、统筹发展原则根据泸溪县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整合土地资源
10、,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四、促进生态建设原则立足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倡导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模式,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五、加强宏观调控原则加强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三节 规划期限与范围规划以 2005 年为基期年,2016 年为修改年,2020 年为目标年。规划范围为泸溪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土地,总面积 156626.40 公顷。第二章 区域概况第一节 地理区位概况泸溪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东南部。东邻沅陵、辰溪两县,西连吉首市,北接古丈县,南界麻阳苗族自治县,西南与凤凰县毗邻。地处东经 109
11、4011014、北纬 27542828之间。境内交通运输方便,地理位置较为优越。第二节 自然环境概况泸溪县地处武陵山脉向雪峰山脉之过渡地带,沅麻盆地西缘,地势由西向东倾斜,境内以山地、丘陵为主, 岗地次之。 县域地处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春夏季多东南风,秋冬季多西北风,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县域森林和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全 县森林覆盖率达 58.18%。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 45 种,矿藏储量丰富。县域水能资源丰富,共有大小溪河 127 条,分属沅水、武水、辰水和酉溪四大水系。境内旅游资源包括沅水风景胜地、有盘瓠庙、辛女祠、悬棺、绝壁仙舟、盘瓠文化民俗村、盘瓠洞、天桥山等在内的 诸
12、多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第三节 经济社会概况2014 年全县总人口 31.40 万人,其中常住人口 28.50 万人,城镇人口11.50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 40.35%。201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52.90亿元,其中,第一产业 增加值 7.3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 29.1 亿元,第三产业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3增加值 16.5 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 13.8:55.0:31.2。全年完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19.20 亿元,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社会日益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2014 年,全县城镇居民
13、人均可支配收入 16737 元,比上年增加增长8.4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256 元,比上年增 长 11.7%。第三章 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2014 年末,泸溪县土地总面积为 156626.40 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45954.63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93.19%;建 设用地面积 5382.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44%;其他土地面 积 5289.23 公顷 ,占土地 总面积的 3.38%。具体见表 3-1。表 3-1 泸溪县 2014 年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 面积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重土地总面积 156626.40 100耕地
14、 22360.87 14.28园地 11727.44 7.49林地 107314.42 68.52其他农用地 4551.90 2.91农用地农用地合计 145954.63 93.19城镇 1163.87 0.74农村居民点 2900.09 1.85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51.24 0.10城乡建设用地小计 4215.20 2.69交通水利用地 1115.33 0.71其他建设用地 52.01 0.03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合计 5382.54 3.44水域 3232.53 2.06自然保留地 2056.70 1.31其他土地其他土地合计 5289.23 3.38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征一、土地利用类
15、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受地形、地貌及自然条件的影响,泸溪县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农用地是县域土地利用的主要类型,占土地总面积的 93.19%,农用地中又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分别 占土地总面积的 14.28%、68.52%。二、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耕地后备资源有限2014 年,泸溪县土地开发利用率达到 96.62%,土地垦殖率为 14.28%,垦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4殖率较低,其他土地中扣除河流、滩涂和裸地等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功能的用地外,实际可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有限,且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开发整治难度
16、越来越大。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比重较高,布局零散全县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为主要用地类型,占建设用地面积的 53.88%,受地形地貌和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零散。四、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相关性较强全县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增长在数量和空间分布上均呈现出较强的相关性。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呈上升趋势。从空间上来看,县城以及周边乡镇地区人口集聚、经济增长较快,城镇工矿用地比重较大,建设用地动态变化度也相对较高。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未来几年是泸溪县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期,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
17、 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 “十三五”期间省市重点项目的陆续实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将快速增长,不可避免的会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 “保护资源、保障发展” 的矛盾会愈发突出。二、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农村居民点缩减速度明显低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速度,20062014 年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 1030.17 公顷,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14 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 1315.11 公顷,单位城镇工矿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 346.74 万元/公顷,低于全州平均水平 357.8
18、9 万元/ 公顷,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有待提高。全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 113.28 平方米,低于国家140 平方米/人的规划上限, 农村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水平较好。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压力较大随着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规模日益扩大,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工业污水与日俱增;同时由于乡镇企业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医用、 农用垃圾综合利用率、处置率较低,对土地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危害,生态资源和水体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第四节 土地利用潜力通过潜力测算,全县通过土地整治可补充耕地 3818.27 公顷。其中,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 623.58 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 115.73
19、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潜力 279.35 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 2799.61 公顷。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5第四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背景与目标以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武陵山区扶贫开发等战略实施、湖南省“ 一带一部”战略 实施等为 主要背景,基于泸溪县 城市功能、 产业功能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深入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以建设 “生态宜居城市 ”为契机,以“精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与集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
20、、整合空间、分区引 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 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生态安全、 环境宜居的 泸溪提供用地保障。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加强重点城镇、重点集镇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缩减相挂钩,促 进城乡居民点网络体系的协调与完善;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用地,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确保各项设施的高效优质供应。二、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以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 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
21、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偿的法定义务,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区内耕地补充潜力。三、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引导资源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划分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四、统筹增量与存量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坚持各业用地走内涵与外延相结合、以内涵为主的发展道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五、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
22、设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从 环境功能区域协调性原则出发,实现土地生态环境质泸 溪 县 土地利用 总 体 规 划 (2006-2020 年)( 2016 年修 订 版)文本 6量分区管制,制定分区管制规则,对土地开发利用行为进行环境约束。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增强区域防洪能力。强调土地规划中生态环境的高标准设计和建设,注重土地生态基础设施和生态景观建设,控制工业“三废 ”和城市垃圾 污染,改善土地生 态环境,促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第三节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一、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人口总规模2014 年全县总人口为 31.40 万人,2020 年达到 33.00 万人。(二)地区生产总值2014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52.90 亿元,2020 年为 92.00 亿元。(三)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14 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16847 元,2020 年为 27879.00 元。(四)城镇化水平2014 年城镇人口 11.50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40.35%;2020 年,城镇人口为 16.96 万人,城镇化水平为 51.40%。二、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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