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核发办事指南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主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2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3 实施主体 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 承办机构 雁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5 办理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 18 号雁山区安监局窗口6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2:00-16:30咨询电话 077335528267 咨询及监督电话监督电话 077389906918 设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2006 年 1 月 21 日国务院令第 455 号,2016 年2 月 6 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
2、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9 实施对象 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售)许可证的企业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10 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11 实施条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2013 年 10 月 16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5 号公布,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六条 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
3、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 10 平方米,其周边 50 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 100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详见附件 2-2、申请表空表1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2-1。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14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15 办件类型 承诺件。1、是否可以新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 (桂政办发2016129 号)可以新办。16 常见问题及 注意事项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由哪一级安监部门负责?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由各雁山区安监部门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