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符号互动论到符号学(一)符号1、符号(Sign, Symbol, Tittle),是人们共同约定用来指称一定对象的标志物,它可以包括以任何形式通过感觉来显示意义的全部现象。在这些现象中,某种可以感觉的东西就是对象及其意义的体现者。2、符号一方面是意义的载体,是精神外化的呈现;另一方面具有能被感知的客观形式。3、在符号中,既有感觉材料,又有精神意义,二者是统一不可分的。例如,十字路口红绿灯已不是为了给人照明,而是表示一种交通规则。符号与被反映物之间的这种联系是通过意义来实现的。符号总是具有意义的符号,意义也总是以一定符号形式来表现的。符号的建构作用就是在知觉符号与其意义之间建立联系,并把这种联系呈现在我们的意识之中。4、符号是信息的外在形式或物质载体,是信息表达和传播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基本要素。5、符号通常可分成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两大类,这两大符号在传播过程中通常是结合在一起的。无论是语言符号还是非语言符号,在人类社会传播中都能起到指代功能和交流功能。 (二)符号互动论1、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