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煤矿井口安全工作站的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在煤矿安全生产实现群防群治的目的。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监察机构晋工发201049号文件和晋城市总工会、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煤炭安全监察局晋城监察分局晋市工发201055号文件,阳城县总工会、阳城县煤炭工业局阳工发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2010年12月10日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阳城惠阳煤业有限公司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并配备相关人员,具体事项如下:一、成立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配备相关人员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站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副站长: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二、工作机构 1.有正式文件证明工作站为煤矿企业工会内设机构 2.有专职站长的任命文件 3.专职工作人员能满足轮班工作需用三、工作制度 1.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煤矿井口群众安全工作站岗位责任制 2.煤矿工人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