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原料贮存管理制度1. 品质第一,为确保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原辅料在贮存期间的食用价值,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食品原辅料(包括半成品、成品)贮存、保管工作由库房管理者等相关人员直接负责,主管负责监督、保管。3. 食品原料贮存时必须依照食品原辅料的特性(储存条件),做到分类存放。 4. 库房内严禁存有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无产品标签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 5. 食品原料的贮存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常温贮藏:主要用于贮藏不易腐败、变质的、有包装物的辅料及半成品原料(如:玉米、小麦、高粱等)。 (二)封闭贮藏:主要用于贮存有挥发性气味的食品原料。 6. 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有要求的)贮存时,必须填写“原料入库标识”,并根据原料辅入库标识及原辅料的保质期限,做到原辅料领用的先进先出。 7. 食品原料(半成品)贮存应做到库房整洁、食品存放要隔墙离地(距墙10cm、距地20cm)分层、分类、分架、分库、通风贮存。 8. 食品原辅料保管人员应定期将保存时间较长且在有效期内的可食用性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数量上报生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