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制度(试用)为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采用课前试讲制度。一、教师开课试讲与免试讲的一般规定1教师新开课试讲凡我校教师初次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主讲工作,称为教师新开课。教师新开课必须参加试讲。2教师开新课试讲凡我校教师已经取得独立讲授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的资格并且教学效果良好,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或个人要求,需独立讲授另一门课程的称为教师开新课。教师开新课一般需要参加试讲。3教师开新课免试讲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技术职务,且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开新课,可以申请免试讲。教师开新课免试讲须由课程所在学院
2、(教学部)提出申请,质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二、教师开课试讲程序(一)教师本人申请1新开课教师本人提出开课申请,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附件1)并报送课程归口教研室审批。2开新课教师本人提出开课申请,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附件2)并报送课程归口教研室审批。(二)教研室审批教研室对教师开课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批同意的,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报送学院(教学部);审批不同意者,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送交学院(教学部)存档,并向教师本人说明原因。(三)试讲组织1试讲由课程归口学院(教学部)组织,质量管理中心负责选派学校督导专家参与。22各学院(教学部)制订本
3、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安排,并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附件3)报送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教学部)开课试讲安排选派听课督导专家,并向学院(教学部)发放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3学院(教学部)按照开课试讲安排表组织试讲。听课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一般由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持。试讲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人次,特殊情况也不应少于30分钟/人次。听课过程中认真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试讲结束后听课组成员可直接与试讲教师交换意见。试讲结论由听课组成员通过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试讲评定卡(附件4)方式
4、决定,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通过,良好以上(含良好)得票率50%者试讲未通过;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可以给予一次再试讲机会,首次试讲未通过且合格以上(含合格)得票率50%者不能安排再试讲。4试讲工作结束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评议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等相关资料送交质量管理中心存档。(四)学院(教学部)审批学院(教学部)根据教研室意见和专家组的评价意见,作出能否独立讲授该门课程的审批意见。审批同意的,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报送质量管理中心;审批不同意者,在审批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后送交质量管理中心存档,并向教师
5、本人说明原因。(五)学校审批质量管理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相关学院(教学部)。教师开课资格未经学校审批或审批未通者,不得安排单独授课任务。三、其他本制度中涉及的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听课记录、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等相关资料存档期限为五年。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质量管理中心负责解释。3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4附件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新开课审批表姓
6、 名 职称 学历 所在教研室拟开课程名称选用教材名称开课试讲 年 月 日 授课班级 专业 班已完成教案课时量 助课见习 遍 指导教师课程习题(打) 全部完成 部分完成 未做习题本课程无习题作业课程实验(打) 全部试做 部分试做 未试做本课程无实验教学大纲(打) 有 无考试大纲(打) 有 无对拟开课程准备情况 其他准备工作对主讲课程的教学设想(可另附纸)5教研室评议情况: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院(部)意见:院(部)院长/主任: 年 月 日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意见:年 月 日(公章)说 明1、 本表应在试讲通过后填写。2、 本表应附有拟开课教师助课工作记录(由教学院(部)保存)。3、 本表审批
7、完成后由开课院(部)保存。注:本表应双面打印6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新课审批表姓 名 职称 学历 所在教研室拟开课程名称选用教材名称开课时间 年 月 日 授课班级 专业 班已讲授过课程课程习题(打) 已有 新拟考试大纲(打) 有 无新课教案完成量对拟开课程准备情况其他准备工作对主讲课程的教学设想(可另附纸)教研室评议情况:7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院(部)意见:院(部)院长/主任: 年 月 日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意见:年 月 日(公章)说 明1、 本表应在试讲通过后填写。2、 本表审批完成后由开课院(部)保存。注:本表应双面打印8附件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安排表序号 开课单位 教师姓名 职工号 职称 学历 拟开课程名称开课类别拟开课学期 试讲时间 试讲地点是否免试讲 备注12345678910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 日期: 20 年 月 日9附件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栏内打)序号 教师姓名 优 秀 良 好 合 格 不合格注:优良比例大于50%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