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检验报告和结果登记的规范管理检验科杜绝医疗事故和应对纠纷,根本上应从自身做起,规范实验室的管理、提高检验质量、增加服务内容和改善服务态度,而不是消极应对。实验室的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本文仅就检验结果、结果的报告、报告单以及结果的登记诸方面进行初步的讨论。一、检验项目的准入1、 基本项目指检测方法可靠、临床意义明确的检验项目。卫生部规定淘汰的项目及方法不得应用于临床。开展收费的临床检验科室(检验科及临床实验室) 应经过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获得执业许可。检验人员必须是医学院校检验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并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者、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2、 特殊项目实验室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一定的条件包括人员(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环境设施及仪器设备符合有关规定、试剂等有批准文号且效期符合规定、有标准操作程序(SOP)及QC、参加室间质评且合格、有良好的记录措施及客户服务体系。特殊项目如临床基因诊断、性病及HIV 检测等。3、 新项目指临床未用过的新开发的检验项目。研发单位需报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