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 年 7 月 21 日发布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申请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002021-2017- 0 -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申请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适用于在西畴县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2.予以受理的条件:零售药店: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通过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开业以来无因销售假劣药品被药监部门查处(或查处后整顿合格半年以上)。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规范管理,有完备的“进、销、存”明细台账,账册清楚
2、,账物相符,并有完善的电脑管理系统。连锁经营的零售药店,以门店为单位申报。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及配套管理办法,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药店必须有一名以上驻店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须持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零售药店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无障碍。建立相关财务制度,开设对公账号并严格执行。按照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评分达到 85 分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遵守国家、省、州有关医疗服务及物价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健全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开业以来无因非
3、法行医行为和科室对外承包、承担行为被卫生行政部门查处,无因假劣药品被药监部门查处(或被查处整顿合格半年以上),开业以来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处理整改半年以上);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临床及辅助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及技术水平、备药数量及质量、仪器设备及服务设施、信息系统等条件能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就医需求及费用结算要求,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以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为主。申请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须正常运营 1 年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4、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合同签订率、参保率达 100%)。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规范管理,有完备的“进、销、存”明细台账,账册清楚,账物相符,并有完善的电脑管理系统。医疗机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熟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了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有健全的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与医保经办机构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无障碍。民营医院应建立相关财务制度,开设对公账号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评分达到 85 分以上。
5、3.不予受理情形1未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提出申请的。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 -3因违规行为被解除(终止)服务协议未满 2 年的。4近 2 年内发生重大医药质量安全事件的。5提交申请协议管理所需材料不完整(含补正后仍不完整)或无效的。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份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 号)附件第80 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实施机关: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埋暂行办法(劳社部(1999)14 号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定点医疗机构,是指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
6、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1999 年 8 月 20 日省人民政府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第二款:“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定点资格认证和年检制度。”文山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州级统筹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实行州级审批属地管理,服务协议(范本)由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制定和修定,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可进行适当增补。”三、实施机关办理机关为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审批条件适用于在西畴县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五、
7、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地址:西畴县上新民村民小组西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交通方式:县内可乘 1 路公交车到上新民村下车。六、申请材料表 1 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申请材料目录人员类别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签约申请书 原件 2 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2 份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复印件 2 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复印件 2 份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资料 复印件 2 份零售药店申请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并附药品价格 原件
8、2 份- 2 -按照文山州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 85 分以上的证明材料 原件 2 份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签约申请书 原件 2 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本复印件和副本 原件/复印件 2 份单件(套)在 5 万元以上的医疗仪器设备清单,医师执业许可证和注册 复印件 2 份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原件 2 份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定证明 原件/复印件 2 份医疗机构申请文山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综合评定项目及量化评分标准表自评 85 分以上的证明材料 原件 2 份注:复印件应选用 A4 纸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按照州人社局当年下发的公
9、告执行;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此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上新民村民小组-西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窗口。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节假日除外)(二)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后即可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三)初审受理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完成初审并上报州人社局。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
10、口咨询。地址:西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保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4859(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查询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受理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实地检查完成初审并上报州人社局。(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电话投诉:0876-7626199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股,地址:西畴县上新民村民小组西畴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政策法规股,邮政编码:663500(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4 -附 件 1 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申请流程图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申请零售药店 医疗机构提供材料不予受理西畴医疗保险管理工审核当场告知补正材料受理申请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批报县人社局初审符合不予受理情形材料补正后符合要求需补正材料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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