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办理遗失补办(换发)医师执业证书一次性告知书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1名称:遗失补办(换发)医师执业证书2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 年 6 月 26 日主席令第 5 号公布,自 199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规定,铁山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铁山港区范围内二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设床位 100 张以上的康复医院、护
2、理院、疗养院以及医疗美容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和强制隔离戒毒所从事戒毒医疗服务的的医师执业注册。四、行政审批条件(一)取得相应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二)健康状况适宜或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三)有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四)医师执业注册需经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需经原执业机构、原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拟执业机构同意;(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
3、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 2 年的;4、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25、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取得国家医师资格,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登记机关为铁山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统称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人员。六、申请材料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贴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遗失补办的提交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换发的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3、申请人
4、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1 张(与申请表同)。4、申请人的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非本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提交的申请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一式一份,要求使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用黑色墨水笔填写;逐页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或申请人逐页签名;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按顺序用纸质档案袋装好。七、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29 个工作日八、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不收费十、办理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十一、办理地点铁山港区南康镇朝阳大道南 177 号北海市铁山港区政
5、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十二、咨询、投诉电话1咨询电话:0779-8607662 2投诉电话:0779-8527016 附件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审批流程图3附件2: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及示范文本附件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审批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30 日,承诺办结时限 29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卫计局窗口制作决定文件(限 2 个工作日, 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医政股(科技股)承办人提出书面评审意见(限 24 个工作日)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人
6、提交申请资料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卫计局医局负责人审批 提出审核意见,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 5 个工作日)4附件 2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姓 名 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毕业学校 学历身份证号码执业机构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补办、换发原因损毁 其他 遗失,已于 年 月 日在 刊登遗失证书作废声明 医师资格级别: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类别: 临床 中医(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口腔 公共卫生执 业 范 围: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申请人签名: 年 月
7、 日单位意见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原注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5备注:医师执业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姓 名 张三 性别 男出生日期 1981.1.23 民族 汉毕业学校 海南医学院 学历 本科身份证号码 12345678987544执业机构 南宁 xxxxxx 医院近期二寸免冠照片通讯地址 南宁市 xxxxxx 路 xxx 号邮政编码 530000 联系电话 123123122补办、换发原因损毁 其他 遗失,已于 2006 年 3 月 7 日在报纸 刊登遗失证书作废声明 医师资格级别: 执业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类别: 临床 中医(含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口腔 公共卫生执 业 范 围: 内科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申请人签名:张三 2006 年 4 月 8 日6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请补办。负责人:李四公章2006 年 4 月 10 日原注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