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入我校新生户口迁移注意事项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北京建筑大学保卫处(部)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办理户口事宜,而设立的协助公安机关工作的管理部门。北京建筑大学学生户口的户口地址有 2 个,分别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 15 号,隶属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派出所;西城区展览馆路 1 号,隶属于西城区展览路派出所。一、落户范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非北京生源的本科生、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将允许落入我校集体户口。 (关于北京生源,根据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规定,除华北第六化建公司子女、首钢河北迁安矿子女外,均不可在我市落户) 。二、办理户口迁出非北京籍生源新生可自愿迁移户口,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需凭录取通知书 、家庭户口薄
2、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 。 户口迁移证填写信息应依户口迁移证(样本) 所示,所填信息务必完整、详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落户。三、办理户口迁入新生报到当日,保卫处于报到现场设有户口迁移服务展位,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务必于当日,将以下资料交至学生所在学院:1、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 ,并在备注栏写明身高、血型(注意:迁移证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专用公章,且盖章要清晰(可明显辨别双圈章) , 迁移证标明“农业户” “非农业户”或“家庭户” ,如果当地已取消农业/非农业,请附带派出所说明,并加盖公章。迁移证已经打印,不得擅自涂改。如需修改,须由当地派出所用黑色碳素笔修改,并在修改
3、部位加盖本所户口专用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 纸正反面),页面标明本人及家长联系电话;3、户口迁移版本电子证件照片,证照部门将于报到当日统一对迁移户口新生进行照片采集。四、学生在校期间户口管理非因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迁移户口;毕业后,学生必须将户口迁出,落在可接收户口的工作单位、或原籍,继续学业的可落入就读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如需借用户口,必须出具户口借用登记表(学员或辅导员签字盖章) ,到西城校区教学 1 号楼 101 综合服务大厅或大兴校区综合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借用登记后方可借出,使用完立即归还,户口借用登记表可以从“保卫处网站-户政管理”下载或到两校区办事大厅保卫处窗口
4、领取。五、保卫处户籍迁移咨询电话:西城校区:010-68322375,大兴校区:010-61209085特别提示 户口迁移资料务必于报到当天上交保卫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愿不迁户口;照片采集不再另行组织,报到当天未能采集的,将影响正常落户。北京建筑大学保卫处2018 年 1 月 5 日 户 口 迁 移 证(样本)X 迁字第 号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姓 名 张三曾 用 名性 别 男 女民 族 汉(或其它)出生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出 生 地 应 具体到:xx 省 xx 市/xx 县籍 贯 应 具体到:xx 省 xx 市/xx 县文化程度职 业婚姻状况公民身份证件编号 xxxxxxxx(18 位)迁移原因原 住 址 应具体到门牌号/村、屯(x 省 x 市 x 区 x 路 x 街道 x 楼 x 号/x 村 x 屯)迁往地址 统一填写为: “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 15 号 ”备 注 身高: 血型:注:信息打印要求清晰可辨并检查是否填写完整、详细,否则影响正常落户。